人民日報談收入分配改革:百姓盼調節之手更公平
2013-11-22 06:41? 成慧 李堅?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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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視覺 盼調節之手更公平(視窗·我看收入分配改革(上)) 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決定》提出,“緊緊圍繞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深化社會體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進共同富裕”,“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當前,對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會上有哪些期待?“合理有序”意味著什么?能給老百姓帶來哪些實惠?從本期開始,我們推出系列報道“我看收入分配改革”,歡迎讀者朋友參與討論。 ——編 者 完善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加大稅收調節力度。 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調控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清理規范隱性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縮小城鄉、區域、行業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 建立公開規范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監管機制。 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合理兼顧各類人員的社會保障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 ——摘自《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個稅怎么成了工薪稅? 個稅改革不僅要提高起征點,最重要的是加強對個人收入的有效監管,避免出現“富人”逃稅的不合理現象 大學畢業后,山西農村的何園來到省城太原,在一家高科技企業從事技術研發工作。每月8000多元的工資,看似不低,但扣掉個人所得稅和三險一金后,到手也就5500元左右。 在何園的工資構成里,項目獎金、崗位津貼和過節福利全部納入工資總額計稅。他告訴記者,自己每個月繳納個稅大概在300多元,“看起來數額不大,但一年累計下來也有三四千元。” 1981年我國開征個人所得稅時,起征點金額為800元,其后幾經調整,提高到3500元。繳納個稅,何園并無異議。但他認為,目前個稅約束的主要對象是像他這樣拿死工資的工薪階層,而對收入水平更高、收入來源更多元的“富人”,約束效果并不明顯。 比如,一些個體經營者、公司老板給他們自己開的基本工資很低,甚至達不到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但個人的衣食住行經常以現金消費或報銷發票的形式計入了公司成本,這實際上是個人的隱性收入,個稅調節對這部分收入的作用不大。同時,隨著經濟發展,人們的工資水平提高了,在一些大中城市,多數勞動者的月均收入都高于3500元。“一些富人能夠輕易逃稅,用于調節收入的個稅反而成了普通工薪族的必交稅,這顯然很不公平。” 小何認為,個稅改革不僅要提高起征點,最重要的是加強對個人收入的有效監管,避免出現“富人”逃稅的不合理現象。 “大城市的生活成本高,很多剛畢業的年輕人薪酬一般在四五千元左右,生活中各項支出多,適當提高起征點對這部分人群是有利的,能減輕他們不少壓力。” 在一些高收入人群,隱性收入、灰色收入占比很高。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決定》提出,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清理規范隱性收入,取締非法收入,逐步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小何認為,當務之急是盡快建立機制摸清隱性收入,規范財務會計制度,減少現金交易。“相關部門應該從稅收制度設計上促進個人所得稅的公開透明化,并加強管理,讓個稅‘應收盡收’。” 記者點評 個人所得稅的重要使命之一是調節收入差距,如何在保證效率的情況下更好兼顧到公平,是稅收制度設計者最應該考慮的問題。個稅涉及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在社會聚焦之處彰顯制度設計者的善意與用心,才是智慧的體現。隨著收入差距不斷拉大,是否可以在不影響財富較多者積極性的情況下,讓其多繳點稅;在不導致財富較少者慵懶的前提下,對其少征點稅?利用個稅杠桿,減少收入差距,紓解公平焦慮,使個人所得稅真正發揮好調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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