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11月23日電 (李翠芳)23日,備受關注的易崇斌等16人涉黑團伙案在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黑老大”易崇斌當庭翻供,并多次稱“與我毫無關系”“我不清楚,我不知道”。 當執勤法警把15名被告人(另外一人另案處理)一一押上法庭受審時,“黑老大”易崇斌雖然雙手被反拷,但是手里卻握著厚厚的一沓文字材料。法庭調查中,易崇斌對檢方指控其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等9項罪名均予以否認,并稱,2002年底已經離開昆明,前往重慶、北京等地發展,十余年來雖然多次往返昆明,但是卻不曾在昆明干過違法的事情。面對公訴人及辯護人關于授意他人故意傷害和非法拘禁等事件的問詢時,易崇斌頻繁地使用“與我毫無關系”“我不清楚,事后才知道”來作答。 無獨有偶,被告人陳世寬接受法庭調查時也對檢方控訴的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三項罪名予以否認,并當庭指稱受到警方刑訊逼供。 檢方指控,1998年以來,被告人易崇斌通過地緣關系、經濟實力、社會影響,先后糾集籠絡冷擁軍(另案處理)、被告人陳世寬、鄭坤、黃偉、易小軍、高波、周俊、程小強、程先強、瞿昆、鄧浩威、高萬強、易小川、陳高論、杜均等刑滿釋放及社會閑散人員,形成了一個組織結構固定,擁有一定經濟實力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通過采取滋擾、威脅、恐嚇等手段實施敲詐勒索、強搶建筑工程、發放高利貸、插手民間糾紛、賭博等非法活動牟取暴利,并實施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暴力行為。 檢察機關認為,易崇斌等被告人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虛報注冊資本罪、妨害作證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追究刑事責任。 截至記者發稿時,該案仍在進行法庭調查。由于被告人眾多,此案預計審理兩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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