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沙氣候大會達成三項共識 結果不滿意但能接受
2013-11-25 07:36?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劉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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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華沙11月24日電(記者 張正富 姜巖 蔣勵)經歷近18個小時的延時,華沙氣候變化大會23日夜間終于打破僵局,達成三項主要共識。這個結果并未解決實質性問題,但正如中國代表團團長、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會后對新華社記者所說,“不滿意但能接受”。 本次氣候大會主要有三個成果:一是德班增強行動平臺基本體現“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二是發達國家再次承認應出資支持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三是就損失損害補償機制問題達成初步協議,同意開啟有關談判。然而,三個議題的實質性爭議都沒有解決。 根據此前決議,發達國家應在2010年至2012年每年出資100億美元作為綠色氣候基金的啟動資金,從2020年起每年出資1000億美元,但2013年至2019年間的出資義務并未明確。 發展中國家對華沙大會的一個主要訴求就是落實資金。它們在本次大會上提議,發達國家2014年為綠色氣候基金出資200億美元,2016年達到700億美元,然后逐漸增加到2020年的1000億美元。 但是發達國家并未答應這個要求,大會最終決議里也沒有資金落實的內容。發達國家只是答應要出資,但是什么時候出、出多少都沒有明確。事實上它們這次只是又“畫了一個餅”,發展中國家對此失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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