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盧漫 韓萌)吳某駕駛一輛載有鐵礦石的農用三輪車,行駛至河北省遷安市首鋼礦業公司一公路時側翻,造成同車的妻子趙某當場身亡,另有4名路邊的人受傷。 事發地的河北省遷安市首鋼礦區為石景山的一塊“飛地”。前日下午,石景山法院開庭審理后,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2年,緩期2年執行。 事發時超載剎車已失靈 前日下午,被告席上的吳某多數時間低著頭,回答問題時聲音很小。 “家里的房頂漏了,跟愛人商量去拉點鐵礦石賣錢修房。”吳某說,去年4月13日,他開著一輛農用三輪車拉著妻子去礦區撿礦石,18時往回返,自西向東在水馬公路上行駛。當時路邊有些擺攤的人,走到一個下坡路時,路邊一個人突然站起來準備過馬路,“為了避行人,我一掰把,車失控側翻了。” 根據檢方指控,吳某的車輛側翻后,造成其同車的妻子當場身亡。事故還造成四人受傷,其中曾某因傷右眼球被摘除。 公訴人稱,吳某駕駛的三輪車是2001年從二手市場買的,事發時剎車已失靈,并且其車的載重是750公斤,當天他拉了1噸多重的鐵礦石,系超載,“他們都是被車上的鐵礦石砸中致死、致傷。” 三名傷者索賠近30萬元 “我都不知道咋兒出的車禍,現在眼球沒咧,后半輩子咋兒過呀?”庭審中,傷者曾某不停地抹眼淚。她說,事發時自己只是從那里路過。 “他(吳某)不容易我也不容易,我不跟他多要,賠我10萬塊錢就行。”曾某說。 傷者金某和趙某經法醫鑒定,均受輕傷,他們分別提起12萬余元及5萬余元的賠償。另一名傷者馬某放棄索賠。 對于檢方的指控,吳某表示認罪。吳某稱,他的駕照2008年過期后未再去補辦,“平時基本上不開車,也是為了拉礦石賣錢才開上車的,我現在很后悔。”吳某說。 法院審理后認為,吳某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鑒于其有自首情節,并已向被害人賠償了3萬元,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并賠償曾某6萬余元、金某3萬余元及趙某2萬余元。 吳某表示不上訴,三名被害人表示將提起上訴。 追訪 吳某:孩子變得不愛說話了 法官宣布休庭后,吳某低著頭,深深嘆了口氣。 “這孩子過得太苦了。”旁聽席上,吳某的叔叔說,吳某一直和母親、妻子及3個孩子生活在一起,吳某每個月2000多元工資是這個家里唯一的收入來源。吳某兒時有先天性心臟病,家里為給他治病欠下外債,近兩年剛還清,幾年前吳某的妻子手術,又借了近2萬元,“要不是日子過得難,也不會去撿礦石賣錢。” 吳某說,現在3個孩子只能靠他照顧,“原本以為要去坐牢了,都不知道孩子們該咋辦。”吳某說,妻子去世后他很痛苦,但更讓他難受的是孩子們的變化,“老大原本成績是全年級十幾名,這回考了38名,現在她越來越不愛說話,也不怎么笑了。” “不知道日子該咋往下過。”吳某說,他會想辦法湊錢賠償三名傷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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