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復旦學生宿舍投毒案”昨天上午在上海市二中院開審,被告人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殺人被提起公訴。法庭上,林森浩穿一件淡色馬甲,表情淡然,言語簡潔(見圖)。對于作案過程表示認可,但對蓄意謀殺黃洋的動機不予承認,認為只是一種巧合,當時并未想到會導致黃洋死亡。下午6時15分,該案庭審結束,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擇日對該案做出宣判。 庭審現場 關系 “我和黃洋關系一般,他很聰明,有些自以為是” 檢方(以下簡稱檢):你和黃洋關系怎么樣? 林森浩(以下簡稱林):關系一般,不是很鐵。平時也會說話,但不多。 檢:你們兩人的生活相近嗎? 林:我覺得他有些自以為是,他認為我沒有生活情趣。因此,我們兩人的生活不相近。 檢:你眼里的黃洋是什么樣的? 林:他也很聰明,并且勤奮好學,就是有些自以為是。 檢:你對黃洋有沒有直接的矛盾沖突? 林:我很注重公平,對人對己標準都應該一致。我覺得黃洋對人對己標準不一。 檢:你知道黃洋要讀博士嗎? 林:知道,他英語考了70多分,在同學里算很好的,我們都認為他讀博士沒有任何問題。 檢:你有過考博的打算嗎? 林:曾經有過,后來由于經濟原因和個人前途考慮,放棄了。 動機 “投毒只是巧合,愚人節我想整整他” 檢:既然你認為你和黃洋沒有大的矛盾,為什么還要投毒? 林:這是個巧合。因為3月29日同學約我一起做實驗,我就想起了上次實驗中留下來的藥品。正好那天在宿舍,黃洋和其他同學打游戲時說起愚人節快到了,他要想個節目整人。我當時看他笑得很得意,又想起曾聽說其他學校也有過用毒來整人的事,就在心里暗想,你這么開心,我也來整整你。 檢:投毒時,為什么選擇注入水桶,而不是注入黃洋的水杯? 林:因為黃洋的水杯是白色的,黃色的毒液注入會很明顯。 檢:你在黃洋入院后,曾多次上網檢索“N-二甲基亞硝胺”,為什么? 林:因為當時一直沒有檢測出黃洋中毒的原因,我感到很奇怪。 過程 “兩進實驗室取毒物,他嘔吐后我裝睡” 檢:你對檢方起訴書有何意見? 林:我對起訴書中陳述的作案過程沒有異議。但起訴書中稱我因瑣事對黃洋懷恨在心,并決意殺害黃洋這兩點不是事實。 檢:案發前你去過實驗室幾次? 林:兩次,第一次是借口去看我上次做實驗的手套等物品在不在。因為我沒有鑰匙,我是和呂同學一起上去的。 檢:第一次去實驗室,為什么沒有取N-二甲基亞硝胺? 林:第一次沒有東西裝,也怕拿的時候被呂發現。 檢:第二次去實驗室的過程如何? 林:第二次我就和呂同學說要去拿東西,并向他要了一個袋子。 檢:你第二次一個人進了實驗室后干了什么? 林:我進去后,就打開其中的一個柜子,拿出了裝有有毒物質N-二甲基亞硝胺的原液瓶子,還有一根有殘留的注射液。 檢:你們寢室有幾個人?你回去時有沒有人? 林:我們寢室有我、黃洋,還有一位姓葛的同學。當時寢室里沒有其他人,我就把黃色的N-二甲基亞硝胺原液和注射液一起倒入寢室的飲水機中。 檢:做完這些事,回到寢室你又干了什么? 林:回到寢室后,有1個小時我也不知道在干嗎。后來我上網用百度檢索了“N-二甲基亞硝胺”。 檢:黃洋是什么時候喝下被你投過毒的水的? 林:他當晚回宿舍沒喝水,第二天早上8點多起床后才喝的。我聽到他喝完后發出干嘔、吐的聲音。隨后他就去盥洗室了。 檢:當時你有沒有告訴他真相? 林:我知道他已經發覺了異常,我怕他問我。所以就躺在床上裝睡。 檢:你曾給黃洋做過B超檢查,過程怎么樣? 林:當時是幾個同學陪他一起來的。我檢查后,告知他們,黃洋的胃沒有問題,肝也沒有問題。當時我意識到自己多嘴了,因為心虛,多說了肝臟也沒問題。于是趕緊把話題岔開了。 毒藥何處來? 檢:你作案用的“N-二甲基亞硝胺”來自哪里? 林:是我們的呂博士2011年從天津購買的。當時是為了做實驗,我也參與了那次實驗。所以知道藥品放在哪里。 檢:當時實驗關于什么,結果如何? 林:當時實驗分兩次,第一次是我和呂博士還有趙碩士三人,一共10只大鼠,注射稀釋液后,培養肝纖維大鼠。當時2只大鼠死亡,1只是死于濃度過高。第二次實驗我也參與了,也有大鼠因為急性肝衰竭死亡。 檢:你是不是在論文中提及該實驗? 林:是的,我的論文中,用過實驗的數據和結論。 ■黃洋父母 兇手受到懲罰 兒子才會入土為安 此前,據四川當地媒體報道,受害人黃洋的父母已于25日從四川自貢趕往上海參加庭審。據悉,3月13日,黃洋在自己的新浪微博發出了最后一條微博,4月16日就因飲水機被投毒而中毒身亡。4月30日,他的微博卻再次更新,只是微博的發布人已經變成了他的父親黃國強。 黃國強稱,每當自己想黃洋或案件有進展的時候,他就會登上黃洋的微博發點信息。10月17日,黃國強發出一條微博:“5日到殯儀館去看黃洋,已經變得我都不能認識了。在我心中健康陽光的兒子到哪兒去了。我的心里在流血!”目前,黃洋的遺體仍未火化,他的父母表示,只有在兇手受到應有懲罰之后,才會讓黃洋入土為安。 案件回放 4月1日 黃洋飲水一小時后,因“惡心、嘔吐、伴高熱”入院。 4月3日 黃洋被診斷為“急性肝衰竭”,神清,生命體征平穩。 4月4日 黃洋出現兩側鼻翼流血。 4月7日 黃洋腹部B超顯示,脾臟稍大,少量腹水。醫生在病例上寫道“病情復雜,現在方向不明”。 4月9日 有人以匿名短信方式提醒黃洋師兄,注意N-二甲基亞硝胺,周邊有人常在用。 4月11日 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衛分局接復旦大學保衛處報案。警方通報在飲水機殘留水中檢測出有毒化合物。 4月12日 警方基本認定同寢室的林森浩存在重大犯罪嫌疑。林森浩被刑拘。 4月16日 黃洋經醫院搶救無效去世。警方透露:投毒案正在審理中,嫌疑人動機尚不明晰,案件偵破“遠未結束”。 4月19日 上海市公安局公布: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向檢察機關提請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森浩。 4月25日 黃浦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林森浩依法批準逮捕。 10月中旬 黃洋的父親黃國強來上海配合檢察機關調查。 11月21日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布開庭公告,被告人林森浩的案由是“故意殺人”。 11月27日 林森浩涉嫌故意殺人案在上海市二中院開庭。 綜合《新聞晚報》、新華社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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