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今天(29日),農夫山泉訴京華時報社侵犯名譽權糾紛案在北京公開開庭。已經是第七次交鋒了,雙方血戰到底的氣勢真印證了這句歌詞:你傷害了我,就別想一笑而過。 央廣網財經北京11月29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訴京華時報社名譽權糾紛”一案和“京華時報社訴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名譽權糾紛”一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合并開庭審理。 在今天的庭審上,農夫山泉表示,要求京華時報社停止侵犯農夫山泉名譽權行為,刪除相關系列報道,在《京華時報》和“京華網”連續30日書面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2億元。 而京華時報社表示,要求認定農夫山泉發布的信息公告侵犯了其名譽權,農夫山泉應在各大媒體及門戶網刊登道歉聲明,為其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1元等。 此次庭審過程持續約三個小時。合議庭在聽取雙方發言后對案件爭議焦點進行了總結歸納,并指出下次庭審將繼續進行舉證、質證等項程序。 記者今天也第一時間采訪了雙方當事人,截止發稿前雙方都表示,并沒有更多的信息可以披露。而此前農夫山泉董事會秘書、新聞發言人周立在接受天下公司采訪時曾說,除了走法律程序,另一方面也向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進行了舉報。 周立:庭審的時候會回答更多問題,有證據應該已經提交給法庭了。大家可能也注意到了,之前我們向新聞出版總局做了一個行政舉報,29號開庭,應該是一個民事訴訟。無論是哪個方面,我們都希望法院也好,國家相關的行政部門也好,能夠查清事實真相。第二個,能夠還農夫一個公道。當然庭審我們有明確的訴求,我們要求《京華時報》道歉,賠償經濟損失。 同時,對于《京華時報》的報道給農夫山泉造成多少損失,周立一再強調,負面影響不小。 周立:這個影響還是比較大的,截止到5月底,我們請第三方評估過這個事情,整個我們銷量損失就20個億左右,實際的經濟損失,直接的經濟損失有2個億吧,還不包括作為名譽的損失。實際上對一個快銷品行業來說,這尤其是重要的,后續的影響來說,現在還是持續還是有。 事件起因 今年4月,《京華時報》持續28天以連續67個版面、76篇報道,稱農夫山泉“標準不如自來水”。5月6日,農夫山泉在北京就標準問題召開新聞發布會,農夫山泉董事長鐘睒睒(shǎn 音:閃)表示,農夫山泉既執行浙江省地方標準,也遵守國家標準,公司將起訴《京華時報》并索賠6000萬元。 7月23日和8月6日,朝陽法院分別受理了京華時報社訴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和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訴京華時報社兩起名譽權糾紛案。 11月3日,農夫山泉稱已經向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舉報《京華時報》虛假報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站在三天后公告,宣布受理農夫山泉的舉報。 農夫山泉和京華時報的前六次交鋒 第一次交鋒(4月12日) 京華時報:農夫山泉標準不及自來水; 農夫山泉:品質遠高于現在國家標準,指責農夫山泉的這種行為是不嚴謹、不科學的。 第二次交鋒(4月13日、14日) 京華時報:追問浙江標準8年原地踏步,并稱農夫山泉承認以自來水標準為底線; 農夫山泉:檢測值優于國標,京華時報不僅無知,而且強詞奪理。 第三次交鋒(4月15日) 京華時報:浙江地方政府袒護農夫山泉; 農夫山泉:你跑不掉,也別想跑,你必須給公眾講清楚。信口開河的時代過去了。 第四次交鋒(4月16日) 京華時報:上海檢測報告佐證農夫山泉不如自來水; 農夫山泉:京華時報指鹿為馬,混淆兩個標準概念,為洗冤情被逼公布企業機密。 第五次交鋒(4月19日-5月6日) 京華時報:農夫山泉已遭飲用水協會除名,桶裝水因標準問題停產,北京質監介入調查; 農夫山泉:起訴京華時報要求賠償名譽權損失6千萬元。農夫山泉認為,京華時報大篇幅多層次報道農夫負面,是背后有企業在搗亂。 第六次交鋒(11月4日開始) 京華時報:暫無回應; 農夫山泉:指責《京華時報》捏造國家行政主管部門意見,持續28天以連續67個版面、76篇報道攻擊農夫山泉,具有明顯的預謀和組織性質,對農夫山泉實行輿論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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