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與隱憂] 很多發射沒投第三者責任險 西昌發射衛星,火箭殘骸第一大落區在黔東南,位于湖南西南部的綏寧緊隨其后。而當地幾個村子的農民們早就習慣了“天兵天將”的光臨。從1990年代初至今,綏寧縣11個鄉鎮已近20次迎來這些“天外來客”。 對火箭殘骸一般這樣處理:報告鄉政府,請衛星發射中心的軍人來回收。 2008年10月30日凌晨,西昌發射委內瑞拉通信衛星,次日就有人到該縣黃土壙鄉收走了一件大家伙。瓦屋塘鄉農民袁再連家,“委星1號”發射火箭的一件連桿洞穿了他的屋頂。據媒體報道,賠付談判在一間會議室里進行,農民、鄉干部、西昌衛星發射中心貴陽觀測站副站長及其同事等,坐滿一屋子,賠償最終敲定為2000元。 在我國,火箭殘骸墜落造成的損失,一般由國家和地方賠償。而2011年俄羅斯“子午線”衛星發射失敗的碎片砸中一棟民房,賠償金則由一家商業保險公司支付,因為衛星發射投了責任險。美國《航天發射法案》也規定必須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且超過最高賠償限額的部分,政府需提供額外的保險擔保,上限為15億美元。此外,美國宇航局明確其經費的一部分用來購買保險。英國、德國、日本、澳大利亞等國亦有相似規定。 但是,中國尚未解決這一法律問題。目前,由我國政府主導的很多航天發射活動仍缺乏第三者責任險。有保險人士介紹,中國一般為氣象衛星和通訊衛星投保,而由政府主導的軍事和科研性質的衛星多未投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任自立分析,按照國際慣例和司法判例,發射國應當購買足夠的商業保險,并由政府出面擔保,以保證可能給第三方造成的財產損失或人員傷害得到充分賠償。中國目前即使通過商業保險合同給第三方損失帶來一定的保障,但仍不足以明確發射造成第三方損失后的一些問題,如賠償額超過了保險額度,政府是否承擔額外的賠償等疑問始終存在。綜合《財經》雜志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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