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安新縣圈頭鄉劉老根、夏鳳各夫婦稱,18年前,他們出生11天的女兒因超生被鄉政府派人強行抱走,至今仍無下落。今日14時,劉家訴安新縣政府信息不公開案在高碑店法院開庭。劉家代理律師表示,庭審進行了約100分鐘,雙方就18年前安新縣圈頭鄉政府強行抱走超生女嬰是否屬于安新縣政府信息公開范圍進行了舉證和辯論。該案未當庭宣判。 劉家代理律師林峰告訴記者,庭上,女嬰家屬認為,縣政府有義務告知當年超生女嬰的處罰及送養信息。安新縣政府則堅稱自己不掌握相關信息,因而無告知義務。 記者17時左右致電安新縣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未對此案表態。 2012年,保定市政府責成安新縣政府履行信息公開義務,但后者以不掌握相關信息拒絕。今年10月中旬,劉家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判決被告安新縣人民政府履行信息公開義務,要求明確告知女兒送養及收養情況,于10月30日獲高碑店市法院立案。 據劉老根夫婦回憶,1995年5月28日,他們的第3個孩子降生。因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同年6月7日晚上,鄉政府領導派當時在鄉派出所當臨時工的村民夏金成來到其家中,勸說其將孩子送人,遭到拒絕。1995年6月8日,他們出生11天的女兒被人留下400元錢強行抱走,至今下落不明。“當時是夏金成領來的兩名婦女帶走的,目前唯一的想法就是把孩子找到。” 夏金成近日接受采訪時說:“我當時在鄉派出所幫忙,夏鳳各是我的叔伯姐姐,鄉政府就安排我去給她做工作。如果是我私自抱走的孩子,怎么制裁我都行!”(趙艷紅 高澤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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