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語文教師彭幫懷指出人教版新版初一語文書上有30多處錯誤,并將人民教育出版社告上法院。其后,人民教育出版社在官網發致歉信,承認該教材的確存在6處錯誤。人教社相關負責人表示,在這位老師反饋前,很早就收到一些老師反饋,只不過此前為“一對一”溝通,直接交流訂正。對是否有可能把教材召回,人教社表示,不可能把所有教材召回,這是出版界史無前例的事情。(12月4日《北京青年報》) 批評 不回應實乃不負責 “由于時間倉促,出現一些編校問題”,人教社致歉信給出的出錯理由,已經讓人很不能淡定了;這可是教材啊,全國多少學生要學的,怎么會因“時間倉促”而出現低級錯誤呢?到底是少了時間,還是少了責任心?然而,更讓人吃驚的是,人教社竟然表示“早就收到了一些教師的反饋”;換言之,在彭老師將其告上法庭之前,人教社明知有錯卻一直不改,只與反饋者“一對一”溝通,而沒有采取任何行動,甚至都沒在官網上“廣而告知”一下。 這不就是典型的知錯不改嗎?這算是對教育對學生負責的態度嗎?如果不是彭老師這次告到法院,人教社是否仍將繼續對此淡定地秘而不宣不得不讓人懷疑,人教社的道歉究竟是真道歉,還是只為應訴做準備? 人教社負責人表示,“老師其實也有責任,如果教科書有明顯錯誤,他也應該糾正過來。”問題是,教師的責任并不能代替教材編寫者的責任。既然是教育部指定教材,編寫者理應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尊重挑錯者,并及時整改;學生和教師有使用正確教材的權益,出版社對出現明顯錯誤理應承擔責任。各類廠商對問題產品都有召回責任,更何況是最應精益求精的指定教材出現質量問題?人教社斷然回應“不可能召回”,實在不是負責的態度。 早就知道有錯,卻不及時告知師生;被教師告上法庭,才勉強更正硬傷;對挑錯教師,既不歡迎也不感謝;對問題教材,明確表示“不可能召回”……凡此種種,簡直就是“無與倫比的傲慢”。就是因為教材是教育部門指定的,學校和師生并沒有選擇權。如果有非常暢通的糾錯機制,對社會各界給教材糾錯,就像報紙雜志歡迎讀者糾錯那樣,不是置之不理而是笑臉相迎、從善如流并給出獎勵,彭老師還用得著去法院起訴,以要求教材編寫者糾錯嗎? 舒圣祥 贊揚 一家獨大的局面在改變 人民教育出版社認錯了,而且,在其官網上公開發布。在以往,這是很難見到的一幕。雖然人教社并沒有認同鄭州那位中學教師指出的全部錯誤,但是,能夠承認其中的6處錯誤并且向全社會發表致歉信已經實屬難能可貴。 人教社,在教材編排、出版和發行領域,是當之無愧的老大。在過去是老大,在現在仍然無所出其右。“人民教育出版社”這7個字,一直作為我們書桌上的最常見漢字,遠遠比魯迅書桌上的“早”字,更加印象深刻。而且,不分年齡,從50后到00后,幾乎都是學著人教社的教材長大的,這7個字構成了全體國人的集體回憶。 然而,世無完物,再權威的教材也可能會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事實證明,人教版的各門教材,確實有些辜負全體國民的希望,具體表現在:使用外國作者的文章不署名、抄襲名家作品、捏造英模故事、存在硬傷死不認賬……近些年來,更是有主導國民教育導向的意圖:刪除《水滸傳》文章、刪除魯迅,搞得語文教材越來越缺少激情,味同嚼蠟。 讓老大低頭認錯,有時是很難的事。因為,承認事實上的錯誤,有時候是很掉價兒的事。有時還可能招來廣大師生的罵聲和板磚。但是,教材的編排、出版和發行,不可能一直壟斷下去,出版社之間,最終還是要拼實力、拼態度。我國教材的發行出版和訂購早已在形式上打破了壟斷。 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中,只有誠懇的態度,才能換來更好的口碑;只有更好的口碑,才能換來更大的訂單。人教社針對語文教材中的錯誤和硬傷在網絡上發表認錯致歉信,是可貴的進步。不僅不掉價兒,而且,非常長面子。這既體現了我國中小學教材的出版、印刷及發行,正在進行市場化改革,“一家獨大”的局面正在發生著改變,而且,認錯之后會改錯,減少誤人子弟的幾率是屬于“百年樹人”的大計。 王傳濤 建議 道歉后還需做三件事 說實話,人教社承認的6處錯誤,技術含量相當低,并沒有學術分歧。比如“沭浴”和“沐浴”之誤,比如標點之誤,純屬馬虎所致。可以這樣說,人教社的錯誤,事關態度,與學術無關。這種馬虎態度,雖然細微,卻影響甚大。魯迅曾經說過,“校對和創作的責任是一樣重大的。”馬虎的錯誤,會影響學生的學習態度和創作態度。教材應該是神圣的,面對一本對自己都不尊重的教材,讀者談何尊重。所以,我希望人教社的道歉是真誠的、發自內心的,認識到這些錯誤是自己的恥辱;而不是做官樣文章,浮光掠影,僅僅為了平息輿論。 如何能驗證人教社是否誠懇呢?我們窺不到人教社工作人員甚至負責人的內心,只有看他們今后的所作所為。在筆者看來,想要樹立自己的權威地位,讓民眾、社會、學生相信人教社的教材,他們需要做好以下三點: 第一,把校對工作推向社會。每學年的教材印刷之前,把教材向社會公布,向社會尋求“一字師”,設立“一字千金”的獎勵。第二,社會校對的同時,委托在世的教材選文原作者,請他們校對自己的選文。魯迅說過,“校稿還不如仍由我自己校。即使怎樣草草,錯字也不會比別人所校的多也。”同時,作者校稿也可以最大限度避免教材將選文改得面目全非的問題。就如魯迅所言,“印刷局的校員,可怕之至。他于覺得錯誤處,大抵以意改令通順,并不查對原稿,所以有時簡直有天淵之別。”第三,最重要的一點,把道歉信印在教材上。這是對熱心讀者的一個交代,是對自己的一個鞭策,也是對后人的警醒——“我們曾經犯過這樣幼稚的錯誤。”民國時期曾經有過這樣的教育法令:“教科用書印刷錯誤須一律于書后附勘誤表并于再版時更正。”這種做法很值得我們借鑒和改進,把道歉信印在教材上不妨一試。 姜伯靜 延伸 教科書一定要“最權威”嗎 鄭州這位教師,甘當教科書的“啄木鳥”,鍥而不舍地尋找錯誤,為孩子們凈化教科書,令人欽佩;勇于承認錯誤,虛心接受批評,并表示向包括孩子們在內的所有人道歉,人民教育出版社也令人敬佩,至少,我很贊成他們的做法。 在多數網友看來,教科書應當完美無缺,否則,就會誤導孩子。應該說,這是較為主流的觀點。不過,筆者對此并不完全贊同——教科書不必做完美無缺的“最權威”。大家都說,人無完人,金無足赤,教科書也是如此,老虎也有打盹的時候,難保教科書的編審沒有遺漏之處。再者,古語曰:盡信書則不如無書。如果教科書沒有錯別字,沒有錯誤的標點,沒有錯誤的語法,沒有錯誤的常識,一切都是那么完美無缺,不可挑戰,那么,這樣的教科書能培養出敢于質疑的人才嗎?值得商榷。 有人擔憂,教科書上的錯誤或將誤導學生。竊以為,這樣的擔憂大可不必有。就像七年級上冊語文教材中把“沐浴”寫成了“沭浴”,一“點”之差,固然謬之千里,但是,有多少學生是因為教科書上的誤導把“沐浴”寫成了錯別字?可以說,少之又少,甚至可以忽略不計。現在,我倒有個奇怪的想法,教科書不妨故意設置一些錯誤,讓全國的小學生來做“啄木鳥”,找到這些錯誤,出版社再給首個找到錯誤的孩子一個小禮物,更能激發孩子的學習興趣,也有利于敢于質疑精神的培養。 從某個角度看,教育就是培養學生的質疑精神,人類的文明與進步,就是把一個個問號拉直,成了感嘆號。一本完美無缺的教科書,無法激發學生敢于質疑的思想火花,當學生對教科書唯有崇拜,而不敢質疑時,那何嘗不是教育的一種悲哀? 黃齊超 “人教社”承認的6處錯誤 1.P20“讀一讀 寫一寫”中,“沭浴”應為“沐浴”。 2.P33 “讀一讀 寫一寫”中,“權威”應為“勸慰”。 3.P53第三行 “……傳不習乎?”,缺后引號,應加上。 4.P117 《化石吟》一詩,第4行和第5行之間應該空行。 5.《后記》倒數第六行“《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缺后書名號,應加上。 6.該冊教材彩色本(2013年3月第2版)除上述更正外,另有:P105注釋第3行,“佳、好、美”應為“嘉、好、美”。 -三言兩語 ●理應召回。 ——王耳 ●人教版算最好的了,我們當年用的地理歷史教材,不是人教版的,簡直沒法看。 ——久平太 ●這么多錯誤!教育部怎么審核的? ——寧晉 ●早知曉語文教材出錯卻不改!什么叫是誤人子弟,什么叫文章千古事,什么叫行政權,什么叫主管單位。知錯不主動聲明校正,等下一版改正。你家小孩會重讀7年級嗎?我的負責人。 ——海宇軒 ●大社的態度就是不一樣!但作為教材,你們的編校是不是也太馬虎了?——劉心喜 ●作為一個生意人看到這個新聞第一反應是不重印是出于經濟考慮嗎?在商言商,本沒有錯。但如果連教育都如此對待那咱們還有什么希望?! ——趙為 ●“沭浴”當為“沐浴”。教材出現此類筆誤,為學生改錯別字提供了最好的樣本。讓學生不再迷信權威:教材也可能出錯,別的更不用說了,培養了學生的質疑精神。感謝人教社的良苦用心。——孫蕉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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