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大價錢買來的“名表”,還不到一個月竟然不走時了。前不久,杭州網友“木糖醇”遇到了這樣的倒霉事,想向賣家討個說法最終卻忍氣吞聲。究其原因,原來這塊手表是她自己從微信“朋友圈”里買來的。 時下越來越多的商家利用微信平臺做起生意,微信“朋友圈”開始演變成“商圈”。而一些質量堪憂的山寨貨也涌入圈子里,濫竽充數。消費者一旦遇到這樣的事,維權往往遭遇尷尬。 現象 “朋友圈”里買了一只手表,不到一月就罷工 “木糖醇”是一位時尚白領,她喜歡奢侈品但礙于有限的工資,仿名牌的A貨便成了她的首選。 今年11月11日,她在“朋友圈”看到一款所謂超高仿雷達手表,這款表的正品在專柜要賣到1萬多元,而仿貨只要3800元,再加上“雙11”賣家搞優惠,只要2600元的價格,著實讓她心動不已。“木糖醇”當即付款給對方,拿到這款手表。 可是新鮮勁還沒過,她就發現手表不對勁了。這表總是在時隔一兩天后比正常時間慢五六分鐘,再過了段時間,指針直接不走了。維修了一次還是老樣子。 當“木糖醇”提出要換貨時,賣家卻裝出一副無辜的樣子稱,自己的供貨方一再強調是不予以退貨的,如果要退自己承擔損失。 無奈之下,“木糖醇”選擇放棄換貨,畢竟這賣家是自己朋友的熟人,她擔心為了一只手表反而傷了友情。 “以后再也不會輕信微信‘朋友圈’里的商品,再也不敢裝‘土豪’了。”“木糖醇”憤憤地說。 下單買羽絨服后,微信賣家就不理不睬了 通過微信“朋友圈”購物遇到不順心的還有一位天津的趙女士。為了給自己維權,趙女士撥通了杭州市工商局12315消費投訴熱線。 上個月,趙女士發現有個陌生微信號邀請她加入“朋友圈”。打開一看,這個微信號是賣衣服的。“賣家在朋友圈里發的都是一些名牌衣服圖片,看上去挺漂亮的,價格也不貴。我還看到賣家發圖表示自己在杭州有實體店,就同意加入‘朋友圈’。” 趙女士告訴記者,她先花了530元買了一件巴寶莉的高仿羽絨服。衣服拿到手后發現有色差,要求賣家換成黑色。當時賣家立馬給換了。隨后她又買了另外一款羽絨服。沒想到,付了款以后,賣家怎么都不理她了。 “剛開始還跟我說不著急,會發貨的。等我要求退貨,對方又不同意。后來天天微信上催他,也不搭理我,打電話更是不接。” 最后,杭州市工商局上城分局望江所幫忙找到了這個賣家的實體店,趙女士這才拿到下單的第二件羽絨服。 微信交易維權難,消費者須謹慎識別 “微信是基于社交的移動互聯網工具,如果僅是在微信上轉發奢侈品照片,很難界定這是一種涉嫌侵犯名品的知識產權的非法經營行為,因此在權益受損時也很難通過正當渠道維護。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尤其是奢侈品時,要警惕微信商品交易,切莫蒙蔽雙眼。”杭州市工商局淳安分局相關負責人稱,目前咨詢微信消費糾紛的很多,但真正來維權的尚還處于“零投訴”。杭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目前也只接到一起投訴。 杭州市消保委副秘書長陳杭說,微博“朋友圈”有別于淘寶、京東等電子商務平臺,是一個非盈利性的平臺。消費者在這里購買到偽劣商品,也沒有辦法向平臺商投訴。若真要維權只有起訴商家,但前提是消費者得知道商家的真實身份。 “微信上的商家沒有營業執照,監管尚屬于空白。消費者想維權,總處于劣勢。”陳杭提醒消費者,微信上的商家銷售的商品最好不要買,那些仿名牌的山寨貨更不要買。 利用“朋友圈”“殺熟”,消費者知假買假難投訴 以前山寨貨在實體店里偷偷摸摸地賣,后來有淘寶、微博等平臺,就轉移陣地,現在又開始大肆進軍微信平臺。 目前,“朋友圈”的生意主要以化妝品、奢侈品代購以及服飾鞋包的銷售等為主,有全職賣家,也有兼職玩票性質的賣家,還有很多則是從幫忙代購發展成了全職代購的賣家。 記者聯系上了一名湖州的微信“朋友圈”專職賣家琳琳。琳琳在網上銷售山寨名牌已有好幾年。從去年開始,她把生意轉移到微信上。為了招攬生意,琳琳沒事就到大商場、高檔小區里使用微信“搖一搖”的功能,吸引周邊“多金”的潛在消費者加入“朋友圈”。她的微信生意規模因此越做越大。她告訴記者,她賣出去的貨其實都是廣東那邊的廠家直接發貨,自己只需運營微信“朋友圈”即可。 另外一位賣家小陳是一家公司的信息技術員,工作時間還算寬裕,一年前在朋友的撮合下合伙做起了微信代購生意。 “微信代購很簡單,根本無需打理店鋪,只要將供貨商提供的照片轉發到自己的‘朋友圈’,有人問就賣。供貨商給的價格和銷售價格之間的差價就是純利潤。”小陳坦言,絕大多數的消費者自身也明白,自己買的是高仿貨,價格和專柜相差很大,商品出現瑕疵也就“忍氣吞聲”了,這種知假買假的潛規則,在奢侈品山寨貨中尤其泛濫。(本報記者高麗莎 通訊員 方雪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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