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一個在農村,一個在城市。”迄今只打過一場官司的29歲青年廖顏克,用這個比方來形容由這場官司而引出的兩份判決的結果。10個電話才將銀行卡掛失的維權經歷,讓他對“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句話感觸頗深。而通過庭審直播這個網絡小窗口,廖顏克窺見的不僅是這宗案件一二審判決結果上的變化,還有時代的大波瀾。 人生的首場官司 2011年10月1日,國慶節。27歲的湖南青年廖顏克來到中山市沙溪鎮旅游。當晚,意外發生了。晚上10時20分左右,他發現錢包丟了——里面不僅有錢、身份證,還有一張某銀行的儲蓄卡。于是,廖顏克趕緊撥打銀行的掛失電話。 根據法院查明的事實,當晚10時53分,廖顏克撥打了銀行的客服電話辦理掛失業務,但電話接通后客服員并沒有幫他掛失,而是告訴他如何辦理緊急掛失手續。掛斷電話后,廖顏克再次撥打客服,電話通了,但掛失沒成功。 第二天一早,從7時13分開始,廖顏克接連7次撥打客服電話辦理緊急掛失業務,都沒能成功,直至9時04分,終于成功掛失。 但為時已晚。銀行卡已分別于10月1日晚11時19分、10月2日7時14分被人共取走了15000元。15000元,對于一個外來務工人員來說,不算小數目。 由于報案后遲遲找不到“肇事者”,廖顏克只好把發卡銀行告到法庭。 這是廖顏克人生遇到的首場官司。 二審銀行被判擔主責 法庭上,銀行方面卻表示,廖顏克10月2日9時04分致電銀行時,銀行已按要求辦理掛失。但由于銀行卡的密碼為身份證后六位,設置過于簡單,屬于保管不善,銀行不負責。 隨之而來的一審判決讓廖顏克接受不了:法院認為,銀行卡里的存款被取走前,廖顏克所撥打的銀行客服電話一直在正常使用,并無故障,因此沒能成功辦理緊急掛失的過錯不在銀行。法院駁回了廖顏克提出的追索15000元損失的請求。 廖顏克提出了上訴。開庭前,終審法官告訴他的代理律師廖三林,法院準備將案件拿來直播。 2012年8月14日上午,案件在廣州市中院二審開庭,法院通過金羊網的“今日庭審直擊”欄目,直播了庭審全程,數千網友見證了庭審實況。 幾個月后,初冬的北京,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時年12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提到:“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2012年12月10日,廖顏克便收到了廣州市中院作出的終審判決。法院認為,銀行在廖顏克撥打掛失電話成功后沒有第一時間掛失止付,構成違約,對損失存在較大責任。而作為持卡人的廖顏克,沒有妥善保管卡片并且沒有第一時間持續撥打掛失電話,也應承擔部分損失。法院判決銀行承擔7成責任,廖顏克自負3成。 “相對一審判決來說,(結果)還是滿意的。”廖顏克告訴記者。 滿意不一定是贏官司 而廖三林律師則直言判決“非常公正”,他認為,公開庭審過程增加了透明度,肯定能對案件的公平公正處理起到作用。 作為一名律師,廖三林對“讓公眾在個案中感受公平正義”有自己的理解:“這話說得很好。盡量地使大多數當事人都能夠對判決滿意,其實個案滿意,不一定非要贏官司,有時候只要公平公正審理了,當事人服判了也是滿意。” 面對十八大前后司法環境的變化,廖三林最直觀感受是:律師會見難的問題有了很大好轉。 “以前,律師會見,打電話沒人接,尤其在偵查階段要會見犯罪嫌疑人特別難。現在不一樣了,直接去看守所都可以見到,省了很多事,當事人也非常滿意。”廖三林認為,“這也是一種個案上的公平正義。”(羊城晚報記者 董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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