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今年的7月11日,“世界人口日”當天,浙江律師吳有水向全國31省財政、衛計部門申請公開當地上一年度社會撫養費收支及審計情況。再然后,隨著近期張藝謀超生事件,坊間稱,張導要交出上億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一詞因此走進大家視野。 社會撫養費,2000年在中央關于加強計劃生育工作的文件中被命名,被定義為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家庭,給予的必要經濟制約”。2002年,原國家計生委發言人江亦曼解釋說,“社會撫養費是超生者因侵占了較多的社會公共資源對社會進行的經濟補償。” 看似國家對于社會撫養費的認定是清晰的,但從律師吳有水開始的追問,人們卻發現,這個與國家計劃生育制度伴隨30多年的處罰事項,在操作過程中,有著不少“說不清,理還亂”的問題。 7月到現在,四個月的時間,在社會公眾的關注下,已經有24個省份公布了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征繳總額,共計200.98億元。公開的信息顯示,2012年征繳最多的省份江西,超過33億元,而最少的青海只有350萬元,相差近千倍。 吳有水認為,這里面隱藏的問題就是征收標準不一,收多少“沒人知道”,使得罰款成為地方征繳“超生撫養費”的主要目的。 吳有水:標準各省不一樣,這是各省的經濟發展不一樣,那還可以理解,但是我說的標準不一致,是連一個縣也不一致,就變成我們這個標準是因人而異了。 此外,此次申請信息公開的吳有水還告訴中國之聲記者,公布的信息都是只顧面子,沒有里子,也就是只有征繳總額,但沒有另外非常重要的一項——具體的“資金去向”。 吳有水:我的希望就是全國各省都做一個答復,把這個社會撫養費的來龍去脈說說清楚,但是到截止目前,只有24個省提供了征收金額,還有7個省到現在連征收金額都沒有提供。第二,這個錢究竟是怎么用的,他們的回答都是很籠統,說是按照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規定去使用的,其實是正因為它的使用去向并沒有按照相關規定使用,所以我才會提出這個質疑。 究竟用到哪里了?多省份人口計生委、財政廳對此的解釋是:社會撫養費用途,自己不掌握,由縣級計生部門征收,歸同級財政支配。但持續關注此事的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認為,失于監管,已經成為社會撫養費管理上的第一個漏洞。 韓志鵬:主要是沒有獨立核算,把這個錢收進來以后,放在資金大池子里就統籌使用,國家審計署到下面都基本上沒有審計,從技術上來說,錢怎么用的,有沒有截留,有沒有挪用,這就很大一個漏洞。 從去年,這個24個省份一年超過200億元社會撫養費的數額,可以猜想,計劃生育制度在咱們國家實施了30多年,這30多年里面一共收了多少。 對此,北京大學人口所教授路劫華表示,社會撫養費為什么不來效仿三公經費也來曬曬太陽? 路劫華:國家有一個社會撫養費征收辦法,應該根據新的形式上進行修訂,從中央頂層設計來做好,應該有一個自下而上的探索,不同地區怎么樣去操作辦法和實施意見進行細化,可是這個細化應該是向社會透明的。 綜合來看,包括吳有水在內的所有各方都并沒有否認“社會撫養費”存在的必要。廣州政協委員韓志鵬就表示,未來,這項收費也還有其存在的需要,但是如何完成其“補償超生者多侵占的社會公共資源”的作用,韓志鵬表示,主管部門或許還需要系統考慮。 韓志鵬:地屬二孩放開了,三孩、四孩這些我覺得也還是要規范,該收還是得收,合法合理的收,收了以后能不能用于幫助那些失獨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獨生子女家庭,這個應該考慮。(記者肖源 王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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