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嘉興12月10日電(記者 趙小燕 實習生 莫慧芳 通訊員 南海 南歷)“三十而立,四十不惑”。40歲對于男人來說,象征著成熟和穩重。然而,對不惑之年的馬某來說,他卻失去了這個年紀應有的理性,網戀失敗的他,竟然向女網友及其家人進行敲詐勒索。近日,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馬某提起了公訴。 去年九、十月份的一天,馬某在QQ上認識了女網友陳某,兩人聊了起來。隨著相互間漸漸熟悉,馬某和陳某的關系迅速升溫,兩個人從網絡上走到了現實當中,馬某和陳某見了面,兩人不但一起吃飯,還開了房。 然而好景不長,沒過多久,陳某就在一次和馬某的通話中提出了分手,因為陳某覺得“兩人不合適”。 對陳某提出分手,馬某感到無法接受。為了挽回陳某,馬某持續給陳某打了好幾次電話,但陳某始終不同意兩人再在一起。 面對陳某的多次拒絕,馬某仍不死心,他直接來到了陳某工作的店鋪,讓陳某晚上到賓館里跟他一起“聊聊”。馬某的突然出現,把陳某嚇了一跳。由于害怕馬某在店里繼續糾纏,陳某敷衍著答應了他。 馬某離開店面后,陳某當天就向老板娘——自己的堂姐辭去了工作,回到了臺州老家。為了徹底擺脫馬某的糾纏,陳某還特意把手機號碼給換掉了。 本以為辭去工作、換掉號碼就可以清靜下來的陳某萬萬沒想到,剛回到老家沒多長時間,自己的堂姐就打來了電話。 原來,陳某辭職離開后,被“放了鴿子”的馬某惱羞成怒,由愛生恨,因為找不到陳某,便天天打電話對陳某的堂姐進行騷擾,還發短信進行辱罵。到了后來,馬某給陳某的堂姐傳去了她店面的照片,揚言如果拿不到陳某的聯系方式,就要放火燒店,還要殺人。 聽了堂姐的訴說后,擔心要鬧出人命,陳某無奈之下聯系了馬某。馬某表示,自己感情受到了傷害,陳某的堂姐、店里的員工以及陳某的朋友還都罵了他。為此,馬某提出了自己的解決方案:讓陳某給3萬塊錢,否則就要拿汽油把陳某堂姐的店燒掉,還要殺了陳某堂姐。 緊接著,馬某給陳某發來了銀行賬號,還給出了5天的期限,再三催促陳某匯錢。 害怕出事的陳某決定選擇報警,錢還沒到手的馬某就此乖乖束手就擒。 檢察機關認為,馬某通過打電話、發短信等方式,以殺人、放火相要挾,向被害人索要現金30000元,因被害人報警而未得逞,其行為已觸犯了法律,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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