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看守內閣高官要求警方逮捕抗議領導人素帖
2013-12-11 21:27?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藍曉梅 黃曉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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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曼谷12月11日電 (記者余顯倫)泰看守內閣勞工部長察霖11日要求曼谷警方在48小時內逮捕反政府抗議領導人素帖,稱其將面臨叛國、強行沖擊并占領政府機構的多項罪名的指控。 察霖說,如果曼谷警方未能在48小時內逮捕素帖,他將到曼谷警視廳進行抗議活動。此前,泰警方已先后兩次發出逮捕素帖的通緝令。 12月12日,素帖還將到泰刑庭應訊。泰檢方指控其在2010年時任主管安全事務的副總理期間,在4月至5月武力驅散“紅衫軍”抗議示威活動過程中,涉嫌犯有謀殺罪,素帖已委托其律師出庭應訊;12日同時需到庭應訊的還有民主黨黨魁、前總理阿披實,他被指控犯有與素帖同樣的罪行。 為泰黨發言人蓬鵬11日也向泰司法部特別案件調查廳提交了一封投訴信,要求特案廳對抗議領導人素貼違反憲法第112條的行為展開調查。 該投訴信指稱,“君主立憲制下完整民主制度人民委員會”領導人素貼,蔑視國王權威,煽動民眾抗議,試圖成立什么“人民議會”,由此改變該國的政治體制,其行為違反了現行憲法的相關規定。 泰憲法法庭11日稱,已受理民主黨“民代”要求該庭裁定聯合執政各黨推動的兩萬億泰銖貸款案是否違憲一案,憲庭目前正對該案是否違憲進行審理。 憲庭發言人披莫稱,民主黨國會“民代”是在國會下議院解散前向憲法法庭提告該案的。聯合執政各黨推動的兩萬億泰銖貸款案已經國會下議院三讀及上議院審核通過,并呈請國外陛下御簽。 11月20日,泰憲法法庭曾就聯合執政各黨推動憲法修正案是否違憲一案作出裁決,憲庭認為該修正案違反憲法第68條、第291條,裁定聯合執政各黨推動的憲法修正案違憲,但其行為尚不至散黨及禁止這些黨的執委會成員之從政資格。 聯合執政各黨均拒絕接受憲庭的裁決,稱憲庭的裁決猶如“政變”,而反政府群體則以此作為依據,認定聯合執政當局及國會下議院違反憲法,已失去其執政之合法性,由此引發了11月24日百萬民眾的反政府抗議示威活動。 其后,有民主黨“民代”、40位上議院議員聯盟等向泰肅貪委員會上書,要求該委對推動憲法修正案過關的312名“民代”及上議院議員是否瀆職進行調查。泰肅貪委發言人逸差11日稱,肅貪委將于13日開始對該案進行首輪調查,審查這312名立法者在推動憲法修正案過程中是否有違法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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