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治污投資估算1.75萬億元 治霾亟須制度保障
2013-12-19 20:2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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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到2017年,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投資估算合計約1.75萬億,經濟效益預期顯著,將凈拉動GDP增長近2萬億元,提供非農就業崗位逾200萬個。”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兼總工程師王金南在第四屆財新峰會“破解資源與環境壓力”分論壇上透露。 “1.75萬億元投資估算中,位列前三的領域是,工業企業污染治理6408億元,占比36.7%,清潔能源替代4930億元,占比28.2%,機動車污染防治2100億元,占比12.0%。”王金南說。 今年9月出臺的“大氣十條”提出,到2017年,全國地級以上城市PM2.5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優良天數逐年提高。“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PM2.5濃度分別比2012年下降25%、20%、15%以上,其中北京市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王金南表示,“大氣十條”經濟效益預期顯著,將凈拉動我國GDP增長19422億元,增加非農就業崗位246萬個。“其中,投資拉動GDP增長20570億元,投入產出比為1.25,增加非農就業崗位260萬個;同時,淘汰落后產能造成GDP削減1148億元,減少非農就業崗位14萬個。”他說。 如何完善實施“大氣十條”,王金南認為須完善防控跨部門協調機制,建立有效的區域協調機制,監管區域治理目標責任機制,強化大氣污染防控監管機制。 “通過京津冀、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組織實施環評會商、聯合執法、信息共享、預警應急,通報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展,研究確定階段性重點和任務。加強環保區域派出機構建設,考慮在條件適宜地區推行省以下環境保護主管機構垂直管理。”他說。 王金南指出,還需建立環境友好的產業結構調整制度,實施總量前置審批制、污染物排放量減量替代政策,推行“兩高”行業新改擴建項目產能置換,嚴格落實節能評估審查制度,加快大氣治理投入的社會化融資,完善節能環保財政資金優惠扶持政策,實施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建立促進大氣治理價格稅費制度、環境訴訟和司法救濟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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