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市民都擁有很多積分卡,例如不同商場的購物卡、酒店消費卡、手機充值積分等,這些積分大多數都是在平時的日常消費中,由商家鼓勵二次消費贈予而來。年關將至,不少消費者開始集中兌換卡中剩余積分,不過在兌換過程中,卻遇到積分清零的問題。 記者了解到,時近年底,不少商家都會將消費者的購物卡中余留的積分清零,如果消費者沒有及時進行積分兌換,那么2014年1日1日后,辛辛苦苦積攢一年的積分將不復存在。 消費者反感清零制度 年底為花掉積分“被消費” 如今,多數消費者都擁有至少一張積分卡,多數消費者表示知道積分有清零制度,但對于每張卡具體的積分保存年限卻知之甚少。“每年年底的時候都會有很多商場以短信的形式通知我,卡內的積分將被清零,讓我及時去商場兌換商品,不過也有不通知的,年底一過就直接將積分清零了。”消費者黃小姐說道。 為了不讓這些積分白白流失,不少消費者年底開始忙著游走于各大商超,力爭能夠享受到實惠,花掉積分。然而,這樣往往造成更多不必要的消費,造成“被消費”。“一年攢了一萬多分,如果年底沒有花掉,明年就清零了,太虧了,就想著趕緊用掉,買的東西大多是為了消滅積分,實際上沒有幾樣是想買的。”黃小姐如是說。 在采訪中,記者還發現很多消費者都擁有屈臣氏超市的會員積分卡,不少消費者反映從未收到屈臣氏積分清零的信息。 據了解,屈臣氏的會員積分卡為兩年一清零,其官網會員專區有一則“2012年積分將于2013年底清零”的公告。記者致電屈臣氏客服,客服人員告訴記者:“屈臣氏的會員卡是兩年進行一次清零,并且會通過電子郵件、短信、店面服務人員等三種形式進行告知。對于沒有收到通知短信的消費者,可能是由于消費者現在使用的電話和當初辦理會員卡時預留的電話不同所造成的。” 對于年底會員卡積分清零制度,不少消費者都表示對于將一年辛辛苦苦攢的積分清零很反感,但同時也很無奈。“商家通常都會以積分為鼓勵消費者二次消費而贈予的為由,對積分清零進行解釋,我們為了那一點積分投訴也不值得。”李先生說道。 淘金幣也過期 中消協專家:積分清零屬“霸王條款” 不只是購物卡在年底遭遇清零危機,淘金幣也不能幸免。 “我平時喜歡網購,一年的淘寶賬單有4、5萬元,淘金幣攢了不少,最近卻發現淘金幣也會過期。今年12月31日24點就會有好幾百的淘金幣過期。”經常網購的王小姐向中新網生活頻道記者抱怨道。 記者在淘寶網服務中心的常見問題中發現,目前淘寶通行的淘金幣規則為淘金幣自領取后有效期為1年,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為統一的過期日。如獲取的時間為2012年6月30日之前,則過期時間為2013年6月30日;若獲取時間為2012年6月30日之后,12月31日之前,則過期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 中新網生活頻道記者隨即采訪到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其坦言:“會員卡積分制一般是商家用來吸引消費者二次消費的手段之一,而對積分設置有效期則屬于對消費者的‘霸王條款’。同時,如果商家在對會員積分進行清零之前,沒有履行告知義務,是侵害消費者知情權的,消費者可以到相關部門進行投訴。商家通知消費者的形式可自行決定,沒有法律要求。不久之前,北京工商部門已經就餐飲業存在的‘霸王條款’進行治理,相信未來對于更多地消費中存在的問題,也將會進行治理。”(中新網生活頻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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