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調控年度目標“落空” 問責制會否“爽約”?
2014-01-05 13:1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陳曦 陳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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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目標”應注重科學性,調控長效機制亟待建立 事實上,除了房價調控年度目標“落空”,個稅調控也被“懸空”,除北京外,多城市在執行中未公布房屋交易20%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實施細則,政策變成了“只見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而在歷次調控過程中,“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現象沖抵調控效果。購房者為了突破家庭限購數量,“假離婚”之類的招數“應運而生”;開發商為了逃避限價監管,拆分精裝、毛坯合同變相漲價的行為屢禁不止。最后的結果是房價統計數據下降了,開發商錢也沒少賺,但房價上漲的頑疾卻難以治愈。 歲末年初,開發商推盤的積極性明顯降低,二手房市場的新增房源量和客源量也有所下降。 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陳國強表示,各地年底調控“升級”大多從抑制需求角度出發,雖然可以拉低統計數字,但畢竟“治標不治本”。當前市場趨冷出現觀望情緒,未來在剛需自住為市場主體的城市,需求仍將會得到持續釋放。 高地價、高利潤導致高房價的利益鏈難以拆除,地方政府放任土地財政依賴就無法改觀。專家提出,要扭轉這一局面,應貫徹好三中全會提出的要“完善干部考核評價制度”,“糾正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政績的偏向”。 中國房地產協會副會長朱中一表示,著眼未來,調控方式上會有所變化,以目標控制為手段的調控方式將會逐步淡化。2014年,應加快推動土地制度改革、房產稅擴容等,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出臺令人期待。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玨林表示,中央對房地產市場的態度將由需求管理轉向供給管理,下一步既要增加供給,又要釋放存量。“樓市調控的任務和責任應下沉給地方,對個別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適時約談,共同尋找房價上漲過快的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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