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與民政部共用一個門牌致郵件常被送錯
2014-01-06 06:52?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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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民政部和最高檢的職工時常會為一件事苦惱:民政部員工的信件被送到了最高檢,最高檢員工的信件被送到了民政部。怎么會出現這種事?原因很簡單,不在同一個大院的兩家單位一直共用“東城區北河沿大街147號”的門牌。這是各地路標門牌信息混亂的一個縮影。 多數人曾經歷“尋路難” 在河南鄭州,同一條路卻被不同部門起了“大小名”。英協路又被稱作商貿路;公安系統標明的鳳鳴路,市政部門稱為金英路;福元路,市民的習慣叫法和購房合同上的名稱卻是沈莊北街。 在上海,去年10月有市民反映,淮海中路黃陂南路口一塊路牌上顯示往東往西都是“300號”,讓人摸不著頭腦。上海市路政局稱,這是門牌編號混亂所致。 路標門牌信息混亂,不僅影響到眾多行業信息系統建設,增加了社會管理的難度,而且給群眾日常生活帶來了諸多不便,多數人曾經歷“尋路難”。 在北京開出租車已有8年的黃師傅感受頗深,“有的客人只知道路名和門牌號,路還好找些,門牌那么小、那么亂,怎么找?” 在上海徐匯區送快遞的小張稱,平時都是到目的地附近較顯眼的地方,打電話讓客戶自取,“按門牌號送貨上門,太難太費時間了”。 4種原因導致“理還亂” 造成路標門牌信息混亂的原因主要有4種: 一是歷史原因。很多地方對住宅以外的其他建筑物沒有納入管理范圍,造成許多商用樓內商戶所在房間沒有編號。 二是隨著城市擴建,道路不斷延伸,原來的路名為當地居民所接受,新延伸路段又起了新路名。 三是多頭管理、監管困難。在2013年《河南省地名管理辦法》修訂實施前,鄭州市道路命名歸在民政部門,道路交通規劃屬規劃部門,道路標牌設置歸在市政部門,而樓門牌編排和設置屬公安部門管理。 四是臨時建筑不好管。北京市公安機關去年9月公布的數據顯示,全市未經批準的自建、臨建等建筑物共34萬多座,臨時建筑如何編號,在管理依據上尚屬空白。 探索改革力求“斬亂麻” 納入城市網格化管理平臺。上海推出三級巡查機制、社會參與機制和長效管理機制,據不完全統計,2013年,城市網格化管理平臺共立案違規設置道路指示牌逾13.38萬件,結案逾13.27萬件。另外,在技術上不斷改進,比如采用門牌號碼兩邊添加“+”、“-”的方案,指示路邊某個方向門牌號碼趨向于大或者小。 統一管理,避免“九龍治水”。河南以《地名管理條例》和《河南省地名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理順地名管理體制,強化道路交通規劃與地名規劃的有效緊密銜接,同時對道路命名、標志設置及管理維護等職責進行歸口管理。 目前,《北京市門樓牌管理辦法(草案)》已征求公眾意見,該草案擬把臨時建筑納入門樓牌管理,同時將門樓牌編號環節前移,確保門樓牌地址信息的唯一性,規定公安機關是北京市門樓牌的主管部門。另外,還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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