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1月7日電(記者周蕊)餐飲業“霸王條款”重重,行業協會為何依然出言維護?“護犢”、主導壟斷、“二政府”“只收錢不辦事”,行業協會為何屢屢被質疑成為利益集團代言人?記者進行了調查。 行業協會叫板工商部門“上書”全國人大 就北京工商部門2013年12月發布的“餐飲業6條不公平格式條款”,中國烹飪協會聯合中國旅游飯店業協會近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讀了兩家協會要求全國人大就這一問題做出釋法的公開信。 北京市工商部門去年12月9日宣布,“禁止自帶酒水”“包間最低消費”“消毒餐具工本費一元”“減少訂席不提前通知收全款”等6種餐飲行業常見現象屬于不公平格式條款,并要求存在這些情況的餐飲企業在一個月內予以糾正。 然而,這項直指餐飲行業“霸王條款”的新規出臺后,在獲得網民大量“贊”“頂”的同時,卻遭到代表餐飲行業訴求的中國烹飪協會的強烈“反彈”。 北京市工商局隨后迅速回應稱點評不公平格式條款是其職責所在,并逐條反駁行業協會的公開信。工商部門明確,以禁令形式拒絕與消費者就酒水問題協商,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公布餐飲行業霸王條款,有充分的法律和現實依據,建立在保護餐飲企業與消費者雙方合法權益公平基礎上,也尊重了餐飲企業的經營自主權。 國家工商總局新聞發言人也表示,北京市工商局對相關行業存在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進行規范和監督處理,是對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三定方案”賦予工商部門職責的具體落實。 “霸王條款”背后是“利”字作怪 記者在北京、上海、浙江等多地均發現,銷售高價酒水并禁止消費者自帶酒水是餐飲企業的常用做法,“最低消費”“消毒餐具收費”“減少訂席不提前通知收全款”等其他數項餐飲業“霸王條款”也屢見不鮮。通過這些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權利的“霸王條款”,經營者不僅獲得了高額的收益,還將責任進行了“轉嫁”。 一進飯店,酒水翻番的現象不少。同樣一瓶500ml的依云水,從10多元漲成60多元。就連一瓶在超市和便利店最高售價不超過5元的罐裝加多寶,一些高檔酒店的售價也達到30多元,是市場價的6倍之多。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對全市63家餐飲企業、涉及13個酒水品牌的34個品種的調查結果顯示,餐飲企業所提供的酒水價格數倍于市場價格。 在一些五星級酒店,婚宴自帶酒水被要求收取多則數千元的“開瓶費”,消費者外購婚禮蛋糕還要支付數百元的“切餅費”。最低消費也同樣屢見不鮮。上海徐家匯的某西餐廳就明確規定,人均消費不能低于70元,而另一家位于靜安區的餐吧也規定,4人卡座的最低消費不能低于2000元。 “減少訂席不提前通知收全款”的餐飲企業也不少。“距婚宴開始日前6個月以上取消的,將收取本次活動預計總費用(食品、飲料酒水、場租等)的50%作為賠償金;距開始日1個月內取消的,收取100%。”上海金威萬豪酒店的婚宴合同不可謂不“霸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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