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鹽城1月17日電 (于從文 谷華)“出租車駕駛員在春運期間發生營運違章行為達2次以上的,除接受必要的處罰外,一律注銷營運服務資格,5年內不得從事本行業。”17日,江蘇鹽城交通部門對該市出租車行業念“緊箍咒”。 據了解,鹽城市交通運輸局和各出租車企業簽訂了“春運承諾書”,明確規定處罰細則。春運期間,鹽城市區各出租車公司所屬出租車輛和駕駛員,如發生一起不正確使用計價器,不主動打表,不按表收費、找零,不出具票據或其他情節惡劣的營運違章行為的,對當事人予以1000元經濟處罰,車輛停運一天;同一車輛發生兩起的,對當事人予以3000元經濟處罰,車輛停運3天;同一車輛發生三起的,一律中止營運資格,收回經營權。 “駕駛員在春運期間發生上述營運違章行為達2次以上的,除接受必要的處罰外,一律注銷營運服務資格,5年內不得從事本行業。”鹽城市交通局客管處工作人員介紹,對于駕駛員采用欺客、搶客、倒客、甩客等不正當手段經營的;未經乘客同意,擅自繞道或招攬他人合乘的;無服務監督卡、拒載、拒絕稽查人員檢查的;車容車貌不整,用語不文明的;亂調頭、亂停亂靠、酒后駕車、超速行駛、疲勞駕駛的違章違規行為,一律按照行業管理規定的上限予以處理,并記入企業和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檔案。由于企業原因,造成媒體負面曝光、對行業形象造成重大影響的,一律取消企業新增經營權招投標和到期經營權重新出讓資格。(完) |
相關閱讀:
- [ 01-15]土地荒廢18年后違章建物流園
- [ 01-10]福州倉山區一違章搭蓋民房失火 消防快速撲滅
- [ 01-10]小轎車違章停在店面門口 還撞凹了店門引發糾紛
- [ 01-11]我搭的我自己拆 鼓浪嶼居民商家主動拆違章搭蓋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