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醫療遇經費坎 “武瘋子”有家難回 據記者調查,2013年至今珠海共發生十余起精神病人傷人肇事案,其中導致3人死亡,均是家庭慘劇。珠海斗門法院根據2013年元旦正式實施的新《刑事訴訟法》中增設的“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序”,發出首份強制醫療決定,但首例病人住院治療一年多花費數萬元,除了公安機關墊付6000元,其他費用沒有著落,家人至今拒絕上醫院看望,更不打算接病人回家,致使法院至今無法解除強制醫療。 現狀 “武瘋子”被強制治療后 家人不愿領回家 近年來,精神疾病患者行兇殺人的報道不斷見諸報端。據記者調查,僅僅2013年以來的一年時間內,在珠海已被警方列入調查的精神病人傷人肇事案就有十余起,其中致3人死亡(均為家庭內親人慘死悲劇)。 據了解,目前珠海登記在冊的精神病患人數有近4000人,其中相當一部分重癥病人都有潛在危害性。 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刑事訴訟法》在特別程序中增設了“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序”,2013年斗門法院發出的首份強制醫療決定:幸某2012年11月因精神病發作,持鋼筋將在斗門打工的父親活活打死。案發后,幸某的母親受到重大精神打擊,作為其法定代理人,幸某的弟弟一直拒絕到醫院看望這個瘋哥哥。 昨日,記者從斗門區法院了解到,雖然經過一年的治療,幸某病情已穩定,幸某的家人至今不愿領其回家,法院也無法解除強制醫療。 困境 救治經費捉襟見肘 醫院無力收留“武瘋子” 記者從收治幸某的珠海慈愛精神康復醫院了解到,幸某住院費用近4萬元,目前僅由當地公安機關就墊付了6000多元,其他均無著落。正因為強制醫療的經費沒保障,該院甚至拒絕了另一法院判決的其他強制醫療病例。 該院精神康復科陳主任介紹,目前根據相關政策,城市“三無人員”、流浪精神病人、有本地戶籍的精神病人可以享受一定額度的財政救助或醫療保險待遇,但像幸某這樣有家,其戶籍不在珠海,又不算“三無人員”,當地政府沒有專項經費對這類精神病人提供救治,一旦被送到了醫院,家人又因為經濟困難不愿意再管,負擔就主要輪到醫院來扛,尤其是珠海沒有一家公立精神病醫院,民營醫院負擔不起。該院每年光收治的“三無”精神病人就有四五百人次,政府劃撥的財政救治經費捉襟見肘,醫院無力收留長期住院治療而又沒有人愿意承擔費用的“武瘋子”。 幸某案件的主審法官鄺法官也表示,強制醫療目前最大的問題是關于精神病人的醫療資金問題,而且這類案件以后還有可能發生,會給強制醫療決定執行機關帶來越來越多的財政負擔,這是強制醫療程序配套措施的缺失,建議政府相關部門設立專項資金和制定具體的規章制度。(文/記者陳治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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