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初“最大”的一起電信詐騙案,莫過于演員湯唯被騙一案。因為名人效應,此案迅速引發社會對電信詐騙的再次關注。 自2003年以來,形形色色的電信詐騙從未在媒體上“絕跡”,尤其在歲末年初這個特殊的時間段。湖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副總隊長傅君清曾向《法制日報》記者表示,春節期間,詐騙類犯罪將呈高發態勢。 在今年春節前夕,發生在廣東省廣州市的一起電信詐騙案引發熱議不斷——花甲老伯遭遇電信詐騙,全然不顧家人和銀行工作人員的勸阻,堅持匯錢,甚至要投訴銀行工作人員。 2014年1月6日14時許,羅老伯來到某銀行黃埔大道支行營業廳,心急火燎地要求工作人員幫他開戶、開卡、開U盾,還要辦理“動態令牌”(用來生成動態密碼的終端,用戶每次可以用此終端,得到一個當前可用的一次性動態密碼)。 在此期間,羅老伯神色慌張,且手機一直沒有離開過耳朵。銀行工作人員覺察到這與此前防詐騙培訓中民警所說的詐騙情景很相似,于是好心地勸說老伯。羅老伯不喜反怒,還“威脅”說:“不辦理,就投訴你!”工作人員只得幫他開戶、辦卡并開通了U盾。至于關鍵的“動態令牌”,工作人員“找借口”謊稱須綁定手機,讓羅老伯先去電信部門辦好手續后才能辦理。鑒于羅老伯的反常表現,工作人員又讓羅老伯留下其家屬的電話,并立即啟動內部機制,對羅老伯新開的賬戶進行實時監控。 果不其然,兩小時后,羅老伯新開的賬戶中有170萬元巨款出現異常。銀行工作人員立即致電羅老伯想詢問情況,但他的電話一直占線。銀行工作人員轉而聯系羅老伯的家屬,同時通知民警。民警火速趕到營業廳,了解情況后,立即通知羅老伯的家屬到場。民警、銀行工作人員和羅老伯的家屬三方一碰頭,均認為“非常之時須用非常之手段”,在羅老伯家屬的授權下,銀行啟動了緊急業務處置流程,對羅老伯新開的賬戶予以臨時凍結。 正在此時,羅老伯的電話來了,他聲稱要投訴銀行。事后,經過民警和家屬的勸說,羅老伯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原來,羅老伯接到一個自稱是“上海警方”的電話,稱羅老伯的醫保賬戶在上海有消費記錄,并且涉及一起洗錢案,對方要求羅老伯將全部資金轉至一個“安全賬戶”進行核查,這才出現了之前的一幕。 細看這則新聞可以發現,類似的詐騙伎倆頻繁上演:冒充政法機關工作人員,謊稱事主醫保賬戶有不良消費記錄涉嫌洗錢案,轉接某地警方電話,要求事主將錢款轉至“安全賬戶”…… 這一鏈條看似簡單,其中卻被不法分子層層設置障眼法:利用高科技篡改電話號碼迷惑事主、用種種版本的“秘笈”一步步攻破事主心理防線,甚至有不法分子專門收購公民個人信息,有針對性地實施詐騙,讓人不得不信。 曾有警方總結此類詐騙常見的事由:電信詐騙主要有“電話欠費”、“法院傳票”、“銀聯卡遭盜刷透支消費”等方式;網絡詐騙主要有“盜用QQ號冒充親友”、“制作釣魚網站鏈接”、“虛假購物”、“網上兼職招聘”、“購買網絡虛擬物品詐騙”等方式。 “此類案件中,不法分子往往通過假冒身份的方式,騙取受害人信任,但其最終目的仍是落在‘錢’字上。”江蘇省蘇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指揮中心主任陳亮提醒,任何陌生人通過電話、網絡、短信要求繳納各種費用,進行銀行轉賬、匯款或者聲稱提供安全賬戶為您的存款進行保護的,要記得“四不”:不聽、不信、不轉賬、不匯款。不要泄露個人信息,特別是銀行卡信息;不要在互聯網上公布自己的個人信息,如證件號碼、賬號、密碼等;在網上用銀行卡購物應小心謹慎,對要求你提供銀行卡號的請多留一個心眼;當遇到類似事情時,一定要和家人、親屬商量,不自作主張。“無論不法分子如何誘騙,匯款是最后的落腳點”。 河北省公安廳工作人員近日也向群眾支招:110是接處警平臺,不具備辦案功能,且110主動給市民打電話只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回訪市民對出警處警是否滿意;另一種是向市民確認他是否給110打過電話。也就是說,如果你沒給110打過電話,它一般不會主動給你打。另外,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辦案都有嚴格的法律程序,其工作人員不可能在電話里讓事主轉賬到所謂的“安全賬戶”或通過電話核查賬戶資產。因此可以確定,無論對方以什么理由要求當事人匯款,即可確認是騙術。(記者余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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