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重污染應急預案發布 或實行帶薪休假制
2014-01-31 15:12? ?來源:羊城晚報 責任編輯:陳曦 陳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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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重污染應急預案發布,或實行帶薪休假或彈性工作制 I級響應三到五成公務車封存 《珠江三角洲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下稱《預案》)昨天在廣東省政府網站發布。根據《預案》,當啟動區域I級響應時,將采取嚴格的強制性措施,包括:中心城區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公務車封存30%-50%,大氣污染物排放重點企業限產減排15%-30%。 在I級響應的健康防護措施上,則要求中小學停課,有關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根據情況實行帶薪休假或彈性工作制。 分管副省長任組長 《預案》規定,發生跨地級以上市行政區域大氣重污染,由省人民政府成立的珠江三角洲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處置工作。珠江三角洲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領導小組以分管副省長為組長,副組長為省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省環境保護廳廳長,省氣象局局長。 此外,包括省發改委、經信委、教育廳等25個相關省直部門、相關機構為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I級響應時強制減排 《預案》規定,珠三角區域1/3以上面積且50%國控監測站點,出現持續72小時的嚴重污染,為重度污染(Ⅱ級)事件,珠三角區域1/3以上面積且50%國控監測站點,出現持續72小時的重度污染,為嚴重污染(I級)事件。按大氣重污染事件的危害程度、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Ⅱ級兩個等級。 Ⅱ級響應措施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和建議性措施,倡導公眾及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自愿采取措施,減少污染排放,建議性控制措施。 I級響應措施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和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其中,I級健康防護措施要求中小學停課,有關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根據情況實行帶薪休假或彈性工作制。 I級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共八條,包括,中心城區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公務車封存30%-50%。 大氣污染物排放重點企業限產減排15%-30%,對國控、省控大氣污染物排放重點企業派遣督導員進行駐廠監管。每天增加清掃保潔作業2次-4次,灑水次數不少于6次;所有建筑施工停止作業,禁止各類非金屬礦物的挖掘和開采;煤堆、料堆、灰堆、礦場等要100%覆蓋,裸露場地要保持濕化。 加強城鎮管理,禁止露天直接焚燒廢棄物,嚴禁明火燒烤,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有岸電的港區內所有泊船必須使用岸電,嚴禁使用船電,禁止船舶的原油洗艙、驅氣作業。停止一切裝修、噴漆等民用排放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行為。 氣象部門根據條件適時采取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記者 薛江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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