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局長伙同妻子、情婦,和副局長、紀檢書記等人一起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施工方賄賂,將陵園項目的建設工程發包給施工方,最終一干人等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到五年不等。近日,隨著法院判決的生效,湖南省衡南縣人民檢察院立案查處的衡南縣民政局系列受賄案浮出了水面。 衡南縣自2012年年底開始啟動云龍山陵園項目的建設。該項目是衡南縣新縣城的配套工程,也是該縣推進殯葬改革的一項重點惠民工程。2013年5月,衡南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在調查衡南縣民政局云龍山陵園項目過程中,發現其中有重大經濟犯罪嫌疑,遂與衡南縣檢察院成立聯合調查組展開調查。 經偵查查明,在云龍山陵園項目建設過程中,原衡南縣民政局局長全某某涉嫌收受蔣氏二兄弟賄賂26萬元,收受成某某賄賂40萬余元,其任職期間收受其他賄賂8萬余元,共計收受他人賄賂74萬元;全某某之妻則涉嫌與全某某共同受賄14萬余元;全某某情婦劉某涉嫌與全某某共同受賄8萬元。原衡南縣民政局副局長譚某某則涉嫌受賄6萬元,原衡南縣民政局紀檢書記楊某某涉嫌受賄17萬余元,原衡南縣民政局區劃辦名地主任左某某涉嫌受賄5萬余元;涉案的蔣氏兄弟為了獲取工程,排除他人競爭,涉嫌向該項目的主管部門衡南縣民政局云龍山陵園項目建設領導小組的主要負責人大肆行賄27萬余元。上述人員8人均由衡南縣紀委移送衡南縣檢察院立案偵查,衡南縣檢察院反貪局于2013年8月底全部偵查終結并移送公訴科審查起訴。2013年10月底,該系列案涉案人員均由公訴部門起訴至衡南縣人民法院。 2013年12月23日,衡南縣人民法院對其中的七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有罪判決:全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劉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3年;譚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楊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左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蔣氏二兄弟均被判處緩刑。 法制網記者 阮占江 通訊員 劉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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