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干部助他人騙補償款分2萬被判刑
2014-02-09 20:36? 邢東偉?來源:法制網 責任編輯:王瓊 黃曉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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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一副鎮長蔡某濫用職權幫他人虛報土地、青苗等數量,騙取國家補償款40萬元,后分得2萬元。今天記者獲悉,海口中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抗訴和上訴,維持原審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經查,2009年,海口至屯昌高速公路建設需要征用東山鎮東星村委會的土地。東山鎮成立海屯高速路征地工作領導小組,由時任東山鎮副鎮長的蔡某擔任組長,時任東星村委會黨支部書記的蘇某澤、東星村委會委員的蘇某權(均另案處理)等人組成小組成員,負責土地丈量、青苗和墳墓清點補償工作。 在清點青苗補償過程中,蘇某澤找到蔡某,稱他打算以親戚朋友的名義虛報樹木及農作物青苗品種和數量,以套取補償款。蔡某同意, 2010年3月,東山鎮政府將蘇某澤虛報的青苗補償款共計24.5萬元存入虛報名單中的17人的賬戶,將蘇某權虛報的青苗補償款共計15.6萬元存入蘇某權等6人的賬戶。 青苗補償款入賬后的,為感謝蔡某,蘇某澤、蘇某權分別交給蔡某1萬元,蔡某如數收受。2013年1月,蔡某退繳其收受的贓款2萬元。 記者 邢東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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