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可轉賣四次五次忽悠上百人涉案3.4億 海南“一房多賣”現象為何屢禁不止 調查動機 自從商品房銷售推行網簽制度后,開發商一房多賣、虛假宣傳等欺詐行為基本絕跡。然而,近日,在海南澄邁、三亞、海口等地卻又出現“一房多賣”現象,有的房子被三賣四賣甚至五賣,開發商得手后紛紛跑路。 開發商人間“消失”后,尚未交付的房子究竟歸誰?層層監管之下,開發商為何能瞞天過海,一房多賣?有關部門又該如何預防“一房多賣”現象的發生?《法制日報》記者進行了調查走訪 開發商將已出售的房子抵押給別人,或者是抵押的房子再次出售給他人,最甚者出現了一房以抵押、出售等形式同時轉手5次!這樣令人不可思議的購房詐騙情況就真實地發生在我們身邊。 《法制日報》記者近日從海南省澄邁縣公安局獲悉,澄邁縣公安局偵破一起涉及19個省市(包括臺灣地區)和美國,涉案金額高達約3.4億元的特大合同詐騙案件,涉案人員12人。同時,紀檢監察機關根據該線索,已對涉此案的澄邁縣委原副書記盧勇、縣國土局原局長盧志剛、縣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原局長林中校等3名公職人員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當利益立案查處。 買房裝修后房主竟“另有其人” “花了一百多萬元買的房子,剛剛裝修好入住,卻發現房主竟然不是自己!”提起這次購房經歷,浙江籍劉先生便覺得痛心不已。 2011年9月,劉先生經熟人介紹,花110萬元在海南省澄邁縣老城開發區陽光花苑小區買了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2012年2月,退休后的劉先生來到海南,準備在新房中養老度假。 “不曾想到,裝修后的新房剛住上不久,就有人找上門來,說這套房子已經抵押給他了,讓‘限期’退房。我當時就傻眼了,趕緊到澄邁縣房管局去查備案登記,結果發現房子以買賣合同備案在某貸款公司名下了。”劉先生說。 劉先生的房子被一房多賣的消息在小區中不脛而走,許多業主也紛紛到房管局查詢。根據統計,約有百名以上的業主房子被開發商抵押,總房產價值上億元。 事發后,業主們趕緊向澄邁縣公安局老城分局報案。老城分局立即依法受理立案,對開發商澄邁陽光投資有限公司進行取證調查。 2013年7月,澄邁縣警方又接到新疆某單位舉報,海南博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涉嫌購房合同詐騙案件,而該案的主要涉案人員,同樣是澄邁陽光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聶某某。于是,澄邁縣紀委、公安局等多部門立即組成聯合調查組,將這兩起案件并案偵查。 經查,該案涉及一房多賣的房產共計166套(棟),涉案金額約1.4億元,受害人達104名,涉及19個省市(包括臺灣地區)及美國;涉嫌合同詐騙新疆某單位2億余元;除了利用陽光花苑小區項目用地使用權及地上在建建筑物用于抵押向某銀行貸款1.1億元,涉案公司還非法向外借高利借貸資金近6億元,雖已還本息1.96億元,但仍有近4億元高利借貸本息未還。 目前,澄邁縣公安機關已凍結涉案公司及個人名下資金和資產,查扣涉案車輛數輛和游艇,查封涉案房產150套,追回涉案公司資金8000余萬元,追繳部分贓款,兩項合計追回資金超過1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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