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11日新媒體專電(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張玉潔吳昊)2010年,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新星農場23歲的黃麗諶由于戶籍姓名錄入錯誤到派出所辦理更正手續,可直到2014年2月10日,她才拿到了更正完畢的戶口本。一道簡單的戶籍姓名更正手續為何一辦就是三年多? 戶籍姓名更正苦等3年半 黃麗諶的母親林女士告訴“中國網事”記者,女兒黃麗諶是2004年辦理入戶,由于當時戶口本信息是人工填寫,手寫的“諶”被錯錄成“湛”。“當時女兒還小,不需要辦理身份證,所以派出所的人寫錯了,我們也沒在意。后來女兒大了,因為這個問題使她的身份證一直辦不下來。”林女士說。 于是,在2010年辦理更換新戶口本時,黃麗諶便立即找材料前往新星派出所,請求將錯錄信息予以更正。派出所在受理后,也出具了同意更正意見,并告知他們材料需要上報給公安局,等上級批準后才可以進行修改。“當時工作人員讓我們回去等電話,可直到2011年我去海口讀書時還沒有任何音訊。” 2011年林女士再次去派出所詢問辦理結果時,工作人員告知讓她前往公安局去辦理。2012年林女士拿著公安局審批完的材料回派出所,卻被工作人員告知要重新填寫申請資料。“由于我母親不懂這方面事情,只能按照工作人員要求重新上交了一遍申請。之后派出所的工作人員便讓她回家等消息,可隨后又是音訊全無。”黃麗諶說。 2012年6月,黃麗諶從海口一所中專學校畢業,想找工作,卻因為沒有身份證一再遭到拒絕。期間,黃麗諶的母親林女士幾次前往派出所詢問,得到的答復都是“回家等通知”。 “一直讓我們回家等消息,都等了3年多。可到底是因為缺少材料,還是其他原因,他們沒說,我也不知道。”林女士說。 黃麗諶告訴記者,他們在民警找到的資料上看到,黃麗諶提交審批表的時間是2010年7月28日,而審批表后附帶的證明等材料落款時間為2012年3月28日,最近一次由保亭縣公安局戶政中隊出具“同意”意見的時間是2014年1月21日。在審批表上方還分別印有2012年4月、5月、10月的印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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