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廣西貴港2月13日電(記者張周來)廣西平南縣公安局民警胡平涉嫌持槍故意殺人案13日在貴港市中院一審開庭審理。這起案件造成1名孕婦死亡、1人受傷,受到媒體和社會輿論廣泛關注。
案情回顧:發生在米粉店的槍擊案
對于蔡世勇來說,3個多月以前發生在廣西平南縣大鵬鎮自家經營的米粉店的慘案時時浮現在眼前:平南縣公安局民警胡平醉酒后持槍闖入店內,短時間內向他和妻子吳英連開數槍,懷孕5月的吳英送醫院搶救無效后死亡,自己也受輕傷。
時隔數月后,這起案件2月13日在貴港市中院一審開庭審理。根據公訴機關的起訴書,2013年10月28日,被告人胡平協助湖南省婁底市新化縣刑偵大隊2位民警在平南縣大鵬派出所調查案件。當天19時許,被告人胡平與劉華、羅忠政到大鵬鎮的兄弟酒家吃飯喝酒。
21時許,由劉華駕車搭載胡平與羅忠政返回平南縣城,途經平南縣大鵬鎮時,胡平醉酒下車并在街上吵鬧,22時24分胡平用其隨身佩戴的六四式手槍在“老牌螺螄粉店”店門前道路上開槍,接著闖入店內問是否有奶茶,當店主說沒有時,被告人胡平即朝天花板開了一槍,接著朝店主蔡世勇、吳英夫婦連開三槍,蔡世勇被子彈擊中右肩膀,孕婦吳英被子彈擊中頭部及手部、胸部。
蔡世勇見妻子吳英被擊中,即上前搶奪胡平手中的槍支,兩人爭搶至店外的街道上,被聞訊趕到的大鵬派出所民警分別控制住,并繳下手槍。蔡世勇、吳英夫婦被送往鎮衛生院搶救,胡平被帶回派出所。23時許,被害人吳英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蔡世勇的損傷程度屬輕傷,吳英系被槍彈作用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
庭審激辯:是故意殺人還是過失殺人?
13日上午,貴港市中院庭審現場,包括被害人家屬、被告人家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群眾、媒體記者等在內的40多人參加旁聽。庭審過程中,圍繞被告人胡平是故意殺人還是過失殺人,控辯雙方進行了激烈交鋒。
公訴人指出,2013年10月28日當晚,被告人胡平醉酒后在店門口連開兩槍,店主回應沒有奶茶,胡平接著朝店主蔡世勇、吳英夫婦連開3槍。公訴人先后列舉了16名證人證言,其中包括當時2名在米粉店就餐顧客的關鍵證言。
記者在庭審現場得知,胡平等人當晚在餐館里共喝了10.8斤45度米酒,有關方面第二天早上7點多提取血樣,檢測發現胡平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109mg/100ml,屬于醉酒。南寧市第五人民醫院的鑒定則排除了被告人胡平患有精神病的可能,案發時屬單純醉酒。
辯護人認為被告人胡平當晚可能因為米酒中毒影響了自己的意識判斷和行為控制,并依據傷者和死者身體上彈孔傷痕提出,雙方是在爭執中造成開槍過失殺人。
辯護人另外根據被告人在事發后沒有逃離、提醒他人救人等事實,認為胡平有自首認罪情節,請求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或者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若以過失致人死亡罪或者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被告人胡平可能被判處的刑罰將比故意殺人罪明顯輕微。庭審結束后,法院宣布休庭,將擇日宣判。
慘劇追因:辦理騙婚案有必要配槍嗎?
記者在前期采訪中了解到,在這起案件中,胡平本是協助湖南省婁底市新化縣刑偵大隊民警在平南縣大鵬派出所調查一宗跨省騙婚案件。
《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定》中明確:非因工作需要的不予配備公務用槍;不得攜帶槍支飲酒;非工作需要不得攜帶槍支進入飯店、商場和歌舞廳等公共娛樂場所。
不少網民質疑:查辦跨省騙婚案件是否需要申領、攜帶槍支?胡平領取槍支是否經過了相關審批程序?
貴港市政法委在12日回復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時簡要表示:“經調查,胡平領取槍支審批手續齊全,程序合法,但其違反槍支管理使用規定和有關紀律條令致無辜群眾死傷,屬于個人行為,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北京尚恒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莉萍表示,我國不允許民間持槍,因此持槍人員并不多,配備槍支的都是一些特殊工種。但是,目前槍支管理的相關法律相對較少,發生民警槍殺群眾的案件,最根本的原因還是管理制度的缺失,一些單位不重視槍支的收納,警察持槍一旦飲酒,發生悲劇的概率就大大增加。
李莉萍建議,有關部門應加大對這類案件的懲罰力度,建立完善的槍支收納制度,加大各類槍支管理力度,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不少網民認為,一些基層警務人員工作之余隨意使用槍支,殊不知擦槍走火極度危險,只有警務人員時刻將有關規定牢記心間,時刻保持敏感,方能防止類似悲劇再度出現。
- 2014-02-13廣西平南民警胡平涉嫌持槍故意殺人案一審開庭
- 2014-02-12廣西警察槍殺孕婦案明日開審 死者家屬索賠123萬
- 2014-02-10騰沖殺6人嫌犯曾緬甸坐水牢一年 其父自稱受害
- 2014-02-10河南高院三次撤銷中院判決 嫌犯在看守所呆10年
- 2014-02-08湖南除夕夜持槍殺人射傷民警嫌犯落網
- 2014-02-08騰沖除夕夜特大持槍殺人案:兇手心思縝密謀劃半年
- 2014-01-30刑警患癌與妻子一起隱瞞病情 帶病堅守第一線(圖)
- 2014-01-28男子對侄兒媳婦表白遭拒后殺人 此前曾因此縱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