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18日電(記者涂銘、楊毅沉)記者18日了解到,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原總經理楊劍波起訴中國證監會處罰行為違反法律規定、侵犯其合法權利一案,已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 起訴書稱,2013年8月16日11時05分,光大證券在進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申購套利交易時,因程序錯誤,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統以234億元的巨量資金申購180ETF成份股,實際成交72.7億元。事件發生后,楊劍波向中國證監會上海證監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了匯報,其后按照當日中午光大證券管理層決策會議的內容指示交易員,通過做空股指期貨、賣出ETF的方式對沖上午錯單交易的風險。 2013年11月1日,中國證監會認定光大證券8月16日上午的錯單交易信息屬于內幕交易信息,光大證券在該信息公告前所實施的對沖行為構成內幕交易行為。證監會同時認定楊劍波為光大證券內幕交易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決定給予楊劍波警告、六十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楊劍波訴稱,中國證監會上述行政處罰行為違反了法律規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利,請求撤銷中國證監會作出的(2013)5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
相關閱讀:
- [ 02-18]光大8·16事件當事人狀告證監會 料勝訴概率低
- [ 02-17]新京報:楊劍波起訴證監會引發的多重思考
- [ 02-17]楊劍波起訴證監會引發的多重思考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