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 地鐵里吃東西是無奈之舉,趕路的上班族渴望理解 另一些人則認為應該對在地鐵內吃喝持寬容的態度。網友“奈奈”就無奈表示:“我也不愿意啊。如果可能的話,我也想在家吃早餐,但耽誤了上班,老板能答應嗎?答案當然是‘NO’。”在中關村上班的王先生,同樣每天都要乘坐地鐵上下班,他表示:“不能因為這是公共場所,就剝奪我吃東西的權利。” “不應該把規定定死”,這是許多上班族的心聲。“早上在地鐵內吃個面包也不行嗎?上班趕路的人傷不起啊。” 草案中對禁食“一刀切”、未作細分的規定,也讓不少乘客難以接受。“在地鐵內吃糖果、巧克力、飲料并不會有多大影響。”不過他們也表示,吃東西的人要自覺,不能隨手丟棄垃圾,更不能影響別人。 分析: 規定難執行易成擺設,倡導文明行為宜用“軟”手段 “禁止乘客在地鐵內飲食,這個規定缺乏立法基礎,而且執行起來也有困難。”法學博士、中國社科院副研究員董文勇認為,可以倡導地鐵內禁食,但不宜通過立法的方式促成。 董文勇介紹,飲食是公民的本能需求,通常不應受到干涉。而且,地鐵高峰期如此大的人流量,有限的執法力量能否確保禁令的執行,也是一個問題。如果有法律卻得不到落實,反而會降低法律的權威性。“因車廂內進食而影響別人,在我看來還是屬于個人道德的范疇,不宜用法規強制約束。” 容易被忽略的是,少數群體的特殊進食需求。“比如,低血糖病人如不適需隨時就餐,這樣的行為是否也要一并禁止?”董文勇舉例說。2012年湖南長沙市在制定相關規定時,草案也曾寫有地鐵內禁止吃東西,違者面臨最高200元的罰款,但在修改稿中被刪除。理由是鑒于公眾對“在付費區及列車內飲食”是否得當無法達成一致,故將該項內容調整到乘客守則中,不再列入條例。 因此,董文勇建議,應該在加強公民道德素質教育的同時,明確對此類行為的“不提倡”態度,可以在地鐵車輛及站廳內設立“請勿在車內飲食”的勸導性提示標識,倡導文明乘車行為。 鏈接 武漢地鐵 勸阻為主罰款為輔 迄今已開出10余張罰單 本報記者 付文 在武漢的地鐵里吃東西,可能會遇到“執法隊”的勸導制止,甚至還可能被罰款。 去年10月30日,武漢地鐵開出首張罰單,一名在列車內進食的乘客被罰50元。至今因為進食不聽勸阻被罰款的,有十余單。 2012年底,隨著武漢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開通試運營,《武漢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也同步施行。條例不僅規定禁止在列車內進食,還禁止在車站吸煙、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廢棄物等。對違反相應規定的,將被處以50元到200元的罰款。 條例賦予了地鐵部門執法權。武漢地鐵集團442名員工經培訓考試后,取得了湖北省執法辦下發的行政執法資格證。執法隊員來自武漢地鐵集團的保衛部、技術安全部以及客運部各車站的一線工作人員。“執法”是他們的兼職,平日還要做好專職工作。 據武漢地鐵集團相關人士介紹,自條例實施以來,執法人員以勸阻為主、處罰為輔,大部分乘客都較為配合,及時停止不文明行為。 香港地鐵 制作公仔倡導“忍”住 2011年萬余乘客受警告 本報記者 李永寧 為方便管理,香港地鐵從通車時就禁止在地鐵內飲食。香港鐵路條例規定,禁止乘客在已付車費區域內飲食,違者最高可被罰2000港元。 雖然早有限規,不少乘客還是會疏忽,進了地鐵后忘情飲食。港鐵數據顯示,2011年,就有超過1萬名在港鐵飲食的乘客被發現并被警告。 如何執行禁食令?港鐵方面表示,一般來說,主要通過懲罰和教育兩方面執行。港鐵工作人員會不時在乘車區域內巡邏,如果發現有乘客吃東西,首先會向乘客發出勸喻,告知他們的行為已經違例,要求停止飲食。如果乘客遵照要求執行,會得到一個警告,一旦再犯,就會收到港鐵發出的檢控通知書并被罰款。如果乘客拒不執行,港鐵就會即時發出檢控通知書。 除了懲罰性執法,港鐵還不斷加強宣傳教育,讓乘客養成不在地鐵內飲食的好習慣。港鐵候車區和車廂內都貼有禁止飲食的標簽,同時,廣播也不時提醒乘客不要在車廂里飲食。港鐵還會定期制作禁食海報進行宣傳。2012年,港鐵就推出立體“忍者”公仔的宣傳主角,呼吁乘客在地鐵里“忍”住、不要飲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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