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學術委員會領導人數禁超四分之一
2014-02-20 07:03:52?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瑜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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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訊昨天,教育部發布《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以下簡稱“規程”),將于3月1日起實施。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部國家級的“學術委員會規程”。《規程》明確,學術委員會中,黨政領導不超總人數的四分之一。《規程》實施后,各高校將根據《規程》要求,對本校學術委員會規章進行修訂,探索“教授治學”,促進高?!叭バ姓薄?/p> 無職務教授委員不少于總數一半 《規程》明確,學術委員會應由學校不同學科、專業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組成,并應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師。人數應與學校的學科、專業設置匹配,不低于15人的單數。 擔任學校及職能部門黨政領導職務的委員,不超總數的四分之一;不擔任黨政領導職務及院系主要負責人的專任教授,不少于總數的二分之一。學術委員會委員實行任期制,可連選連任,最長不超8年。 《規程》規定,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由校長提名,全體委員選舉或由全體委員直接選舉等方式產生,具體由學校決定。 調查學術不端者可直接撤銷待遇 《規程》規定,學術委員會的工作內容包括:評定學校教學、科學研究成果和獎勵,對外推薦教學、科學研究成果獎;自主設立各類學術、科研基金、科研項目以及教學、科研獎項等。 此外,學術委員會還將按照有關規定及學校委托,受理有關學術不端行為的舉報并進行調查,裁決學術糾紛。從學術角度獨立調查取證,客觀公正地認定。對專家組的認定結論,當事人有異議的,必要時可以舉行聽證。 對違反學術道德的行為,學術委員會可直接撤銷或建議相關部門撤銷當事人相應的學術稱號、學術待遇,同時向學校、相關部門提出處理建議。 >>馬上就訪 保留領導委員利于政學互動 清華大學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歐陽明高教授介紹,該校學術委員會分學校、院系兩級,有教學、科研、學風、規劃、學術交流五個組別,負責不同事務。90%以上的委員為一線的教學科研主力,沒有行政職務。 針對仍保留黨政領導在學術委員會中,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孫霄兵表示,有一定數量的黨政領導參加,將有利于學術委員會與行政間相互協調、相互促進?!兑幊獭芳认薅▽W術委員會中黨政領導人數,保障學術獨立,也要考慮到地方高校能否有足夠的人參加學術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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