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 訴訟得不償失 向服務商投訴更有效 雖然微信平臺已經開通舉報和處理途徑,但很多權利人依然感到煩惱:舉報程序繁瑣,舉證要求很多,而且沒有時限承諾。“新聞內容過了幾天就沒人看了,等到維權成功也沒意義了。”有自媒體人士如此說。還有媒體人士說,就算被關閉賬號,侵權者完全可以再注冊一個。 有媒體報道稱,眾多微信公眾號未經授權即轉載他人新聞原創作品的現象正愈演愈烈。與一些網站還采用洗稿等隱蔽手段相比,不少微信公眾號干脆照抄照搬,手段更為不加掩飾。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涌認為有很多微信公號“是赤裸裸的抄襲和復制”,尚處在“強盜時代”。在王涌看來,在微信時代,侵權者的普遍心態是 “只要不陷入刑事責任,就大膽地侵權”。 不少作者因此疑惑:微博、微信公眾號的法律屬性如何認定?其是否受著作權相關法律的約束?除了民事訴訟,還有什么辦法能有效保護作品版權? 對此,知名IT與知識產權律師趙占領對本報記者說,只要符合獨創性的要件,就屬于作品,作者本人就享有著作權。著作權其中一項權利就是信息網絡傳播權,未經作者許可,通過微博、微信及其他互聯網產品傳播作品屬于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行為。 但趙占領認為,不同于以往的網絡版權侵權,通過微博、微信侵權的主體更多是個人,加上作品篇幅往往不是很長,通過訴訟維權,賠償標準不高,結果可能得不償失。 他建議,對于權利人而言,除了訴訟之外,還可以向微博或者微信服務商發出侵權通知,要求服務商刪除侵權內容,若不刪除,則可追究其侵權責任。“比較高效的方式還是按照微信或者微博服務商的侵權投訴方式,發侵權通知,一般情況下服務商都會進行處理的,只是響應的時間會因個案而異。” 服務商 出臺相關細則 加大打擊力度 記者昨日采訪了騰訊公司,相關人士回應說,微信公眾平臺鼓勵原創內容,堅決反對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微信公眾平臺的服務協議》對于平臺內容規范也有明確的規定:用戶不得利用微信公眾賬號或微信公眾平臺服務制作、復制、發布、傳播干擾微信公眾平臺正常運營,以及侵犯其他用戶或第三方合法權益的內容。 他說,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果用戶在使用微信公眾平臺服務中發現相關內容侵犯了自身權益,可以通過微信公眾平臺的舉報機制和微信公眾平臺的侵權投訴指引進行舉報。微信將根據違規程度依法進行處理。 據他介紹,核實后平臺會對被舉報的賬戶進行處理。首次被舉報會給予刪除侵權內容處理。如果之后還被多次舉報將有更嚴格處理,比如封號。 騰訊公司人士還表示,將不斷完善微信公眾平臺的運營規范,很快會出臺相關細則。 文/記者薛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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