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鄭州2月26日電(記者 吳揚)近日,在河南省公安廳下發的通知中,特別強調全省公安機關在案件偵破中要強化證據意識,確保“命案一起都不能錯”,該通知沒有要求“命案必破”。當地法律專家稱,河南公安由“命案必破”向“命案不能有錯”的悄然轉變,是司法的進步,值得贊揚。 據報道,2004年之前河南命案偵破率只有60%左右,當年,為掌握命案偵破主動權,河南省公安廳黨委曾明確要求,各級公安機關一把手是本地命案攻堅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過問、靠前指揮。而七年后的2011年,時任河南省公安廳廳長秦玉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2010年河南全省命案偵破率達到97.57%,命案綜合偵破成績連續7年位居全國第一。 與此同時,胥警祥案、趙作海等案,以及近期“商丘男子涉奸殺被羈押10年”等案被媒體曝光,使得河南公安系統內部廣泛流行的“命案必破”制度飽受質疑,防范冤假錯案呼聲日漸高漲。事實上,2013年10月,河南省就曾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刑事執法工作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十項措施》,要求廢除“破案率”等指標,防止冤假錯案。 而此次河南省公安廳下發的通知中, 除了要求各級公安機關一把手對命案偵破要繼續負總責、負全責,負第一位的責任外,還特別強調,要強化證據意識,加強命案偵辦過程質量控制,嚴格依法辦案,確保“命案一起都不能錯”的硬要求。 河南省公安由“命案必破”向“命案一個都不能錯”的悄然轉變,也受到當地法律專家的好評。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委員、知名律師陸詠歌指出,“命案必破”或者過度強調破案率,違背了科學規律,是主觀替代了客觀,不可避免的會導致冤案、錯案的增加;而強調“命案一個都不能錯”,強化案件偵破過程中的證據意識則是一種司法進步,也是防范冤假錯案的最有利武器,這種作法值得贊揚。 河南省公安廳法制總隊副總隊長華列兵之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此舉的目的是“為全面落實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文件精神,解決公安執法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刑事執法辦案工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進一步提升民警執法為民理念、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確保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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