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方聲稱當場報警警方回應查無此警 如果女孩真的或遭性侵,為何警方遲遲沒有介入?院方回應,在符先生將遺體接走的1月18日,醫院便已報案。而記者詢問負責該轄區的八所派出所得到的回答卻是,當天并未接到該院的報警,也無類似警情。只有在19日下午,接到了一男子報警稱遭遇“醫療事故”。 報警人正是小媛父親,當時小媛已下葬,也未從醫院方面得知“性侵”一事。隨后出勤民警告訴他,醫療方面的問題應聯系衛生部門。 派出所稱,26日當天,醫院方面才將相關資料送交至派出所。此外,東方市公安局一位法醫告訴記者,由于事發已一個多月,且尸體已下葬,再進行死因確定難度很大,也很難判斷女孩是否曾遭受性侵。 懷疑是醫療事故家屬欲起訴醫院 小媛的父親表示,這樣的說法更讓他感覺院方的不負責任。他認為女兒不僅是死于醫療事故,醫院更是損害了自己女兒的名譽,不排除會通過法律途徑追究醫院責任。 律師說法 海南大弘律師事務所的湯林華律師告訴記者,如果在醫療過程中發現女孩存在受性侵的可能,醫院方面本應第一時間與警方取得聯系,否則即存在過錯。此外,如果在沒有切實的醫學檢查依據以及警方調查后取得的證據的情況下,醫院方面向公共媒介回應“受性侵”等涉及患者個人隱私的情況,根據其產生的社會影響,不排除院方對女孩生前名譽存在侵犯的可能。 相關新聞 屯昌90歲阿婆感冒到醫院打針后死亡 家屬索賠3萬元院方嫌高沒答應 南國都市報2月26日訊(記者吳岳文)“我媽媽王鳳桂到屯昌楓木鎮中心衛生院打針后回家,回到半路就去世了。事發4個多月,醫院除了墊付1萬元喪葬費,至今再沒賠償一分錢。”26日,楓木鎮的王先生撥打本報熱線求助。 王先生介紹,去年11月中旬,他90歲的媽媽王鳳桂感冒咳嗽頭暈多日未好,11月19日上午9時20分,他載母親到楓木鎮中心衛生院看病,醫生診斷為支氣管炎等疾病,為她注射了頭孢呋辛鈉、利巴偉林等靜脈滴注。中午1時注射完畢。王鳳桂休息了一小時,下午2時10分回家途中死亡。 今年1月,海南省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進行了調查,醫學專家認為王鳳桂可能是遲發輸液發應過敏性休克導致死亡或是急性心肌梗死。據了解,王鳳桂就診時,醫生未開病歷,對其病情也沒有相關記載,也未進行相關的輔助檢查。醫調委認為,醫生對患者病情估算不足,院方存在過錯,對患者的死亡后果應承擔次要責任。 楓木鎮中心衛生院王院長告訴記者:“我們衛生院一定會承擔相應責任。死者家屬提出索賠3萬元。我們認為高,目前還協調不下。” □南國都市報記者崔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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