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將車禍中的五名受困人員救出來,2011年10月28日凌晨,長豐人張書寶被大貨車碾壓導致殘疾。他的故事感染了很多人,2012年11月,張書寶榮登“中國好人榜”。但因為失去經濟來源,他將撞倒自己的肇事者以及其投保的保險公司告上法庭,索賠百余萬元。然而,一審結果并不如意,于是他堅持了上訴。今天上午,記者獲悉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立案。 回顧:奮力救人卻被撞成重傷 2011年10月28日凌晨,合肥市長豐縣王樓村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正在睡夢中的張書寶被驚醒,他和妻子顏繼翠一起跑到出事地點,發現兩輛拉磚車撞到一起,其中一輛車有5個人被卡在駕駛室里面出不來,生命危在旦夕。 張書寶和侄子張香正等20余位村民不顧個人安危,當即投入對被困人員的生死營救中。就在救第三個人的時候,一輛大貨車不顧村民們的奮力呼喊和警示,呼嘯追尾而來。張香正被撞倒輾軋致死,張書寶雙腳被軋斷。 事后,張書寶被送到合肥105醫院搶救治療,經過先后5次手術治療,終因雙腳傷勢過重,左腳被截肢,右腳傷殘。 權益:“中國好人”打官司索賠 事發一年多后,張書寶走上了訴訟索賠之路。“真的是被逼無奈才走上訴訟這條道路的。”昨日,記者通過電話聯系到了張書寶。 張書寶說,他以前是個木工,妻子也有一份工作。自從發生了這場事故后,他欠下了醫院和親戚十多萬元的外債,至今未還。此外,自己不能再工作掙錢,而妻子也因為要照顧自己,只能在家附近打打零工。家里失去了經濟來源。據張書寶本人介紹,自從因救人受傷以后,家里的經濟收入也就中斷了,在醫院治病時還欠下一大筆醫藥費,“雖然前后兩家醫院都給予了一定程度的費用減免,但最終出院時還是欠下了不少錢,按照醫藥費用清單計算,不算后期理療,我的藥費就高達17.9萬元。” 為此,在兩位愛心律師的義務幫助下,2013年他將肇事司機王某及其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告上法庭,索要醫藥費、精神撫慰金、假肢補助金、護理費等共計110余萬元。 不滿:拿到一審結果提出上訴 去年年底,一審法院做出了判決。法院支持了原告張書寶的部分請求,即判定被告王某及其投保的保險公司賠償張書寶醫藥費17.9萬元,精神撫慰金3.5萬元等共計58萬余元,并判定原告張書寶承擔部分訴訟費用共計7800元。 2月26日,代理了此案一審的安徽百商律師事務所周如洋律師表示,在一審中法院支持了原告張書寶的部分請求,即判定被告王某及其投保的保險公司賠償張書寶醫藥費17.9萬元,精神撫慰金3.5萬元,駁回了張書寶對護理費用的訴求,并判定原告張書寶承擔部分訴訟費用共計7800元,“這肯定得上訴。” 得知判決,張書寶對結果并不滿意。他認為,法院判決的護理費和精神撫慰金太少。此外,對于判決自己還要承擔7800元的訴訟費,他更是難以接受。 進展:合肥中院已經受理立案 今天上午,張書寶告訴記者,在接到一審判決后就和律師商量,開始整理上訴的材料,上訴的理由是要求撤銷一審法院對其承擔部分訴訟費用的判定,并支持其索賠8萬元精神撫慰金。張書寶透露,他已經接到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電話通知,案件已經受理立案,具體審理日期另行通知。 ■延伸閱讀 律師說法——勝算率取決于 提供的材料 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徐成軍律師告訴記者,在一般的交通事故中,原告可以向被告索賠護理費、誤工費、醫療費、精神撫慰金等。 對于張書寶提出的護理費和精神撫慰金以及訴訟費的疑問,徐律師表示,索賠正常護理費需要相關依據,目前法律暫時支持二十年的護理費用,二十年后還需要護理,則還需要提起訴訟。而訴訟費則是根據勝訴的情況比例來確定。按照我國法律,精神撫慰金一般根據傷殘等級來,最高等級為8萬,法院有裁量權。 “有無充足法律依據,能否支持其提出的賠償數額,對其上訴至關重要。”徐成軍表示。(實習生 李倩倩 本報記者 劉曉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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