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多家媒體報道,18歲打工女孩石芳麗,2月13日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撞倒韓大爺后立即將其送至醫院,并辭去工作,打算陪護老人,受感動的老人及家屬放棄了索賠,并幫女孩找到了工作。如今,石芳麗在其家鄉廣西上林縣,也成為當地學習的典型。上林縣縣長藍宗耿帶隊一行四人從廣西來到石芳麗所在的燕郊鎮馮家府村,看望了石芳麗,考慮到石芳麗家境貧寒,藍宗耿還代表政府向石家發放了5000元慰問金。
贊揚
敢于擔當彌足珍貴
“誠信女孩” 石芳麗撞人后未逃逸,而是主動把老人送到醫院救助,并辭去工作陪護老人。此事雖說很平常,但在如今道德滑坡,老人街頭摔倒是扶還是不扶的現實窘境下,“誠信女孩”這種敢于擔當的精神還是顯得彌足珍貴。
上林縣利用這一時機,對女孩的事跡進行廣泛宣傳,縣長又奔赴千里之外進行慰問,不但及時有效,而且是有作為的表現。
在這件事情上,公眾更多的是考慮縣長帶隊千里慰問這個事情值不值,是不是花費太多,有沒有作秀的嫌疑。其實對此我們還是以平常之心觀之,事情也遠沒有我們想像的那么復雜。
縣長作為一地的行政長官,不但對本地區的經濟發展負有直接責任,而且對社會道德建設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此情況下,對本縣出現的重大好人好事給予關注,既是其職責所系,也是積極推動社會風氣根本好轉的具體行動。此事放在常人的角度看也許稀松平常,但站在全縣公民道德建設的高度看就不那么簡單。對此予以重視和弘揚很有必要。
有些事情的得失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縣長千里慰問自然要花一些資金,但此錢花得很值。因為此事更多的是向社會傳遞正能量,提倡誠實守信和勇于擔當的公民精神。這才是縣長千里慰問的最大看點。
對正義的漠視就是對歪風的縱容,平凡之中見偉大。把“誠信女孩”作為全縣人民學習的榜樣,不但真實可信,而且讓人觸手可及。對此,我們應該點贊。
郭雙年
抬高的不是人是精神
有人發表評論說,這是“小題大做”捧不出“正面典型”;也有人評論說,扶起被撞老人咋就成了學習的典型?還有人說,我上小學的兒子,知道這件事說了這么一句話:“乖乖,我不隨時都能做英雄?上林人民好幸福。”
這里有必要回顧一下,2月26日《人民日報》報道《(石芳麗)扶起被撞老人之后》配發的短評。
這篇評論說,“少”的沒跑,“老”的沒鬧;一個主動擔責,一個寬容以待。一少一老的良心互動,完成了“扶不扶”這道現實選擇題,令人心頭一暖。單向度的善行善舉固然可敬,投桃報李式的良心互動,更能激發出人與人相處的誠信、友善。一個溫暖的回應,一次善舉的循環,讓正能量疊加倍增。“你怎么樣,中國便怎么樣。”與其感嘆人心不古、世風日下,不如從自己做起、從每一件小事做起,自覺將愛與善播撒,讓向上向善向美的良心互動,更多涌現。
由此來看,扶起被撞老人之后,不單純是石芳麗沒跑的問題,而是要大家學習她這種勇于擔當、誠實守信、與人為善的精神,激發出人與人相處的誠信、友善,讓正能量疊加倍增。與其批評人家“小題大做”捧不出“正面典型”,還不如從自己做起、從每一件小事做起,自覺將愛與善播撒,讓向上向善向美的良心互動,更多涌現。
廣西方面把她列為典型強力推出,在石麗芳本人看來,覺得抬高了。要抬高的不是石麗芳這個人,而是她這種精神。抬高這種精神,就是說石麗芳還要自己學習,要繼續把這種精神發揚光大,把正能量傳遞給社會,讓大家自覺地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心明則理,心不明則不理”。沒有良心的互動,怎么會有石芳麗與韓大爺的佳話;沒有大家良心的發現,怎么會去宣傳這種精神?我們的時代正需要這種精神,不單單是廣西上林縣需要、南寧需要,而且全國各地都需要。石芳麗扶起被撞老人怎么不能成為我們學習的典型?
毛承之
批評
上林宣傳存在三大誤區
大致說來,上林當局在宣傳“誠信女孩”上存在三大誤區:
其一降低典型標準。上林當局本想將石芳麗塑造成誠信、有擔當的典型,卻因為忽略了一個基本事實,即石芳麗撞傷韓大爺,原本應該負法律責任,要是韓大爺起訴,小石會被告上法庭,按照交通肇事條例接受處罰。此事本沒有什么正能量可言,好在小石接下來的舉動為其贏得了韓大爺及家人的諒解,遂讓其因禍得福,但撞人后將其扶起,再送其去醫院難道不是理所當然嗎?如果這也可以當作先進事跡大肆宣傳,豈不降低了道德模范的身價?
其二落入特殊照顧的窠臼。大凡發現一個典型,當局往往會在人力、財力、物力方面給予特殊照顧,送錢送物不在話下。藍縣長在慰問小石時,不但向石家發放了5000元慰問金,而且承諾對石芳麗給予4萬元左右的建房補助金。(從其他相關報道中獲悉,縣長是在石芳麗自己的陳述中得知其家建房有困難)農村建房大家都有困難,憑什么石芳麗家就能獲得4萬元的補助呢?如果她的行為屬于見義勇為,且受傷了,那從見義勇為專項救助金中撥出一部分用來獎勵和撫恤還說得過去,問題她不是。這樣,縣長慷納稅人之慨,又是獎勵又是發建房補助就有點師出無名了。
其三是宣傳造勢急功近利。從事發至今只有短短的幾天,當局除了急忙給石芳麗貼上“誠信”、“擔當”的道德標簽,還立即做出了宣傳造勢的部署,第一步由縣委牽頭,縣委書記坐鎮,召開專題會議作出向其學習的決定;第二步,由縣長親自帶隊千里迢迢趕赴河北慰問;第三步,南寧市委宣傳部擬把石芳麗列為2014年度南寧市道德模范典型,準備強力推出;第四步,在石芳麗的母校上林縣中學,組織師生開展班會活動,“學習石芳麗講誠信友善,做勇于擔當的上林人”。至于嘛?石芳麗只是盡到了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一夜間怎么就成了道德模范典型了呢?難道是打了生長激素,凡人一下子就能成為英雄?這是揠苗助長,拔得也太高了吧!
其實,上林當局在宣傳造勢石芳麗的問題上,并無創意,而是落入了各地塑造先進典型的俗套,即“標簽化”、“模式化”、“完美化”和“浮夸化”,結果無一例外:弄巧成拙,難以取信于民。
王學進
領導患了“榜樣焦慮癥”
石芳麗是撞了人,自己并沒有受傷,需要縣長千里迢迢看望慰問?再說,補助她家4萬元建房,全縣其他家庭住房困難也得到4萬元嗎?這4萬元花得冤枉,拿得也冤枉。看來,領導們是患了“榜樣焦慮癥”,或者也就是“政績饑渴癥”吧?
政府要把石芳麗樹立為敢于“擔當”的典型,號召全縣干部、學生和群眾學習,把好戲演得太過了。一來,這畢竟是承擔自己應有的民事責任,沒有跑掉只能說沒有做壞事,還談不上是做了好事,屬于法律道德范疇內的本分;二來,在全體干部、學生和群眾中,具有這樣的“擔當”的人并非沒有,應該說占相當大的比例,許多人都能做得到,撞人而逃跑的“缺德者”畢竟是少數甚至個別人,也就不存在“學習”的問題。連被撞的韓大爺都說,這有點反常、有點過分,“小石是肇事者,應承擔責任,獲得我的諒解是我倆的機緣,所以沒必要拔高這件事情”。
說到底是領導扭曲的政績觀作怪。他們難道以為,自己縣出了個“撞人不跑”的典型,也是本地精神文明的成績呢,所以大吹大擂起來,老百姓未必買賬,屬于“自拉自唱”。人們反而覺得,連撞人不跑都能成為典型,那里太缺乏感人事跡了。
殷國安
-三言兩語
●一個有良知的人,做了件正常的該做的事,值得縣長親率4人飛近5千里專程去當面學習嗎?學什么?學擔當?學誠信?難道大家都不人道、不本分?撞人逃逸是犯罪,撞人不跑是本分。適當肯定褒獎都可以,勞民傷財拔高宣傳豈不咄咄怪事!
——梁永
●在“撞老不扶”現象成為一種社會病態的今天,18歲打工女孩石芳麗像一朵開得健康的花兒,給世人一個說不上驚艷、但也令人感懷的正能量。
——劉雪松
●萬幸,石芳麗沒有跑,也沒有被冤枉;不幸,這本是人應該做的,卻要用“榜樣典型”來強調,則是活在當今時代的我們,最大的悲哀。
——李梅
●看到這樣的案例,讓人聯想到身邊的許多撞人者囂張無理的態度。
——孫建偉
●外地我不知道有多火,但在我老家特別火。高三上學期,我曾和4個同學一起去爬過我們當地的大名山,當時拍了一些照片,我的同學告訴我,我的事情被報道后,他們再去爬山時發現,我跟他們一起拍的照片被用到了山上做宣傳。他們都覺得很無語,我也覺得很無語。
——石芳麗
●我也覺得有點拔高了!可是,從另一個角度看,如果有需要,矮子里也可以挑出長人啊。
——羅大師
●誠信就這么簡單,可惜有些人就做不到。
——張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