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資金短缺、商貸無果情況下,房地產公司以房產作抵押,承諾比銀行高30倍利息為回報,騙取4個城市40余人的信任并因此集資4496萬元。遼寧省本溪市一房企的兩名高管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于近日被本溪南芬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2012年初,沈陽私營業主張奇獲悉:本溪市興宇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正在吸收資金完成項目工程,答應提供給“存款”的業戶高于銀行30倍的利息額度。他動了心,在簽了協議后向該公司“存款”300萬元。 在雙方的協議中寫明,當事人存錢后開發商按月返還利息,本金不動,到了所設定的期限全部返還;如出現開發商違約以所開發的房產來賠償當事人。開始的幾個月張奇還能按時獲得利息,然而自2012年下半年以后利息就不能及時兌現,最后再也找不到本溪市興宇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負責人了。他自感上當,趕緊報案。 本溪警方接到報案后,高度重視,成立專案組。一年多來,專案組民警赴省內幾個市調查取證,制作筆錄人數達50余人,弄清了整起案件的來龍去脈。2013年底,本溪市興宇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馬某某、副總經理劉某某落網。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定,2010年4月,本溪市興宇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承建本市金塘佳苑小區,因啟動資金不足,在全面開工后不久便存在資金嚴重短缺問題。在商業貸款無果的情況下,該公司把目光轉向民間借貸市場。為確保能從個人手中借到錢,馬某某、劉某某向債權人承諾高出同期銀行30倍的利息,并以在建的房屋作抵押,而且存在房屋重復抵押現象。 自2010年4月至2012年2月間,上述兩人分別向40余債權人借款4496萬元,受騙者涉及沈陽、本溪、鞍山、丹東4個城市。其中被騙最多的達到500萬元,最少的也有15萬元。本溪南芬區檢察院認為,馬某某、劉某某的行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遂依法作出批準逮捕決定。新華網沈陽3月3日電(記者范春生) |
相關閱讀:
- [ 02-18]“非法集資”去魅僅僅是開始
- [ 02-09]福建典當行排查非法集資
- [ 01-20]市人大代表以私人博物館為名 非法集資上億元
- [ 01-19]遼寧鐵嶺市人大代表全家涉非法集資上億元案件追蹤
- [ 01-06]沈桂林境外落網被押解回海南 涉嫌非法集資超10億
- [ 12-18]海南工商聯副主席“失蹤” 疑非法集資超10億
- [ 12-07]廣西警方破獲一起非法集資案 13嫌犯均已被批捕
- [ 11-29]“東港”非法集資案一審宣判 89人團伙獲利12億元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