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京3月4日電 (記者 申冉 通訊員 雒呈瑞黃波)在公安系統內小有名氣的“偵查能手”、參辦過公安部交辦的多起大要案的公安干警,卻利用職務之便“靠案吃案”,索賄近百萬貪得無厭。今天,南京市檢察部門公布了該市一起公安干警貪污受賄案件,犯罪嫌疑人、公安民警陳曉東因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國家財產79.7萬元,被判有期徒刑18年。 當陳曉東被南京市檢察院反貪辦案人員帶進辦案詢問室時,似乎顯得毫不在乎。他十分熟悉檢察院辦案程序,面對辦案人員的詢問顧左右而言他,還故作輕松地問“你們什么時候對我采取措施?” 陳曉東原是南京公安系統小有名氣的“偵查能手”,參辦過公安部交辦的多起大要案,業務水平較高。據稱:這個人“匪氣很重”,很多他辦理案件中的當事人都“很怕他”;他在單位人緣也不好,同事都不愿意和他搭檔辦案,因此,他的搭檔變換頻率比較大。也有人認為他人緣不好是有意為之,因為他要利用搭檔頻繁變換后對案情的不了解來“靠案吃案”。 辦案高手“靠案吃案” 2006年,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雷霆一號”專項行動,專門打擊虛開發票、偷稅漏稅經濟犯罪活動,陳曉東被抽調參與辦理該專項行動。在辦理某投資擔保公司涉嫌經濟犯罪案件時,陳曉東扣押了涉案人員吳某的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卡包和港幣6000元等物品,后在訊問期間,陳曉東套取了吳某銀行卡的密碼。 2007年年底,陳曉東讓人幫忙,從吳某銀行卡上分19筆取現79.7萬元。按照陳曉東的要求,幫忙者將其中的人民幣78.2萬元和陳曉東另提供的13.8萬元共計人民幣92萬元,存在陳曉東家人的賬戶上,剩下的人民幣1.5萬元現金則直接給了陳曉東。辦案人員在偵查中了解到這樣一個細節,為了順利取出吳某的錢,陳曉東曾讓幫忙者模仿吳某字跡簽名,當然字跡“模版”在辦案時可以輕易搞到。 2006年11月,另一家投資擔保公司被扣押了1449萬元涉案款,該公司老板吳某某找陳曉東幫忙,想拿回扣押款,陳曉東答應了。但陳曉東說自己是該扣押款的經辦人,想拿回錢需要打點相關人員,向吳某某索要拿回扣押款的20%。后來,陳曉東看吳某某不急于拿回扣押款,主動將好處費降到120萬元人民幣,但要求以現金方式先行支付。 2010年10月,法院審理該案后將該筆款項中的400余萬元非法所得罰沒,將剩余的900余萬元還給公司。陳曉東知道后,多次打電話告訴吳某某,這900余萬元是在他的活動下才發還的,讓吳某某盡快將120萬元的活動費給他。吳某某見他這樣貪得無厭,就對他的索要電話錄了音。120萬元的活動經費也一直沒有支付。 2011年7月,陳曉東認識的一位廣東老板讓其幫忙撤銷一名涉嫌犯罪案件的老板蔡某的網上通緝,陳曉東答應幫忙,但向對方索取了100萬元好處費,經過計價還價,最終對方答應給50萬元。后來蔡某來南京投案,陳曉東幫忙辦理了取保候審等法律手續,并告訴蔡某網上通緝已經撤消。此后,陳曉東多次向蔡某催要人民幣50萬元好處費,并將一關系飯店的銀行帳號用短信發給蔡某。蔡某因為已經投案并不想再掏錢,便以短信丟失為由沒有匯款。但陳曉東不依不饒,蔡某害怕他報復自己,只好借了朋友50萬元給了陳曉東。錢匯來后,陳曉東一直沒有提取,而是以借貸的形式提供給飯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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