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到工商局去申請執照便捷了很多:企業可以不再受注冊資本限制;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也被簡化了;企業的“門檻”大大降低,進入市場更加輕松……自3月份貴州省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實施以來,省內外企業注冊活動頻繁。 貴州省工商局最新數據統計顯示,貴州省各級工商部門登記設立各類市場主體5953戶,注冊資本(金)71.59億元。其中內資企業727戶,注冊資本463698.58元;外資企業4戶,注冊資本29999萬美元;個體工商戶5107戶,資金數額42514.66元;農民專業合作社115戶,出資總額23660.55元。 那么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為企業和市場到底帶來了哪些優惠政策?對此,貴州省工商局副局長丁焜進行了政策解讀。 企業輕松邁過“低門檻”進入市場 在未實施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之前,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據貴州省工商局副局長丁焜介紹:"此次改革,企業注冊資本限制均被一一打破。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不再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繳足出資的期限。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公司注冊門檻和創業成本。 破除企業創業瓶頸 簡化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 住所(經營場所)是企業經營發展的一個重要條件。同時,住所的規范管理也是一個復雜的社會管理問題。隨著市場主體數量日益增多,住所(經營場所)資源更加稀缺。很多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對住所(經營場所)的要求很低,但在企業登記時卻需要審查房屋用途、提交產權證明等,這在一定程度約束了社會資源的充分、合理利用,限制了創業的積極性。在談到這一問題時,丁焜表示:“改革后,申請人只需提交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即可予以登記,但申請人需對住所(經營場所)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可結合本地區管理的實際需要,具體規定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并報省政府法制辦備案。” “一塊錢也能辦公司” “實繳”改“認繳” “‘一塊錢辦公司’這只是一個形象的比喻,并不是開辦公司就沒有條件、不用花錢就可以辦公司了。”丁焜說,注冊資本只是設立公司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之一,而且維持公司的基本運營也需要一定的資本,所以完全不花錢辦公司實際上也是不可能的,辦公司也要有場地和人員。注冊資本實施登記改為認繳制,實行由公司的股東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并對繳納出資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公司股東對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可自行規定,并記載于公司章程,股東沒有按規定的時間交付出資,那根據法律和公司的章程承擔民事責任,如果沒有按照約定交付出資,按時交足出資的股東和公司本身可以追究股東的責任。 “年檢”改“年報” 企業主動“亮相”自身 不少企業負責人反映:“過去實行年檢制度,自己經常會有企業因為工作忙忽視了年檢,因此受到了很多的懲戒。”改革將“年檢”制度改為“年報”制度,據丁焜介紹,“年報”這一新制度的建立,將突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的服務作用,強化企業的自律和社會監督。與年檢制度相比,一方面方便了企業按時公示年度報告,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披露信息的主動性;另一方面,使社會各方面便于了解企業的情況,可以充分發揮社會的監督力量,促進企業自律和社會的共治。 “寬進嚴管”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體系作保障 “無規矩,不成方圓。”在市場對市場主體敞開大門的同時,如何規范市場秩序?改革將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體系作為規范市場的重要保障。而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體系的建設主要分為: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信息化平臺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查詢機應用三個部分。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信息化平臺將把企業的信用情況進行公示,擴大企業信用信息公示范圍,實現信息資源共享,使社會公眾、政府部門、行業組織都能方便、及時、全面地了解企業信用信息,逐漸形成企業自律、政府部門協同監管、社會監督的市場信用環境。(林童 趙曌 龍漩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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