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再度擴充查案力量 首設機構監督自身
2014-03-18 07:30? 闞楓?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陳瑋 黃曉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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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設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 具有標志性意義 除了查案力量的擴充,此次中紀委的新設機構中,最引人注意的,當屬新設的“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在受訪專家看來,這一機構的設置具有標志性意義。 根據職責劃分,中紀委對于“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的職責定位包括:監督檢查紀檢監察系統干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按照管理權限受理有關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的舉報,負責問題線索初核及案件審查工作等。 “這其實是回答了‘誰來監督監督者’這個問題,一直以來,在中國的反腐體制中,對于紀檢機構的監督機制存在空白。”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中央紀委監察部特邀監察員任建明向中新網記者表示,雖然中紀委設立紀檢干部的監督機構是一種內部監督形式,但亦可謂開啟了對紀檢機構監督的第一步。 “我們一直強調,對決策、執行、監督這三部分進行結構分離,這次紀檢監察系統從內部首先按照這一思路來完善自身組織架構,這也具有示范意義。”汪玉凱說。 其實,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就曾透露過中紀委設立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的信息,并強調“用鐵的紀律打造過硬隊伍,努力實現治理能力現代化”。 分析稱,從規定對紀檢干部違反八項規定的案件一律點名道姓公開曝光,到連續通報紀檢干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再到如今增設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中紀委對于紀檢系統自身的監督已顯現出機制化、制度化趨勢。 任建明表示,紀檢監察隊伍內部的違法違紀現象,其社會影響的惡劣程度更為嚴重,“對于紀檢監察隊伍的監督,除了要保證新設的內部監督機構能夠有效運行,更重要的是要探索引入外部監督力量。” 以優化自身探索體制改革 機構調整料將繼續 在今年年初公布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機構設置中,“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入列6個專項小組。在中央嚴打“老虎”“蒼蠅”力度不減之際,反腐如何由“標”入“本”觸及深層的體制機制,也是外界分析此次中紀委機構改革的一個切入點。 在專家看來,此次中紀委內部機構的調整,已透露出從自身結構優化起步進而探索紀檢監察體制整體改革的信號。 “紀檢監察體制改革首先要從紀檢系統內部取得突破,理順和優化內部機構,整合內部反腐力量,這樣才能為分散在黨政系統的反腐力量整合作鋪墊。”汪玉凱說。 任建明也認為,此次中紀委機構改革發生在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后,因此,在改革思路上,也反映了三中全會的精神。 任建明舉例,三中全會的決定提出“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這次機構調整已能看到紀檢體制改革對于中紀委機構設計的影響。 “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權上收之后,紀委組織部門管理的干部數量實際上是在增加。本次機構改革在此前干部室的基礎上組建了組織部,這實際上是讓人事部門的規格在提高,力量在加強。”任建明說。 中共十八大以來,中紀委監察部已經完成兩次內設機構的調整,第一次在2013年5月前后。兩次調整后,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內設機構總數和行政編制總數均保持不變。 “機構決定職能,機構設置合理,才能充分發揮效能。”竹立家說,中紀委連續兩次的機構調整均體現精兵簡政、強化主業的特點,在反腐體制機制不斷改革創新的大背景下,中紀委的機構調整料將繼續。(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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