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21日電(記者 江國成 高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1日宣布,我國計劃2015年底前在全國所有已通氣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將居民用氣分為三檔,氣價原則上按1∶1.2∶1.5左右的比價安排。此舉將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支出大體穩定,發揮價格杠桿的調節作用,引導居民合理用氣,保障清潔能源的供給。 根據發展改革委公布的《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將居民用氣劃分為三檔:第一檔用氣量,按覆蓋區域內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第二檔用氣量,按覆蓋區域內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氣需求;第三檔用氣量為超出第二檔的用氣部分。各檔氣量價格實行超額累進加價,第一、二、三檔氣價原則上按1∶1.2∶1.5左右的比價安排。各檔具體氣量和氣價由各地根據上述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指導意見提出,各地要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采取提高低保標準、增加補貼或設定減免優惠氣量等方式,確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氣價調整而降低。 指導意見要求各地結合當地氣候、采暖用氣需求等實際情況,單獨制定獨立采暖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各地獨立采暖用氣分檔氣量和氣價的確定,應統籌考慮不同住房面積用氣量的差異,及與集中供熱、電力等不同能源的采暖成本銜接,著重保障基本住房面積的采暖需求。 指導意見還要求各地要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認真進行研究論證;方案形成后,應按《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規定進行價格聽證后實施。 發展改革委稱,我國天然氣消費持續快速增長,但長期以來,我國對居民用氣實行低價政策,沒有體現公平負擔的原則,部分高收入家庭享受暗補遠遠超過中低收入家庭,加大了冬季用氣高峰的壓力。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是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引導居民合理用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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