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平度縱火案背后的調查九問征地疑云》頁面首屏截圖。因為廣告較多,首屏只能看到該文章的標題。廣告中,多條為房地產廣告。 今日13時21分,青島新聞網上刊出文章《平度縱火案背后的調查九問征地疑云》,平度市相關部門以接受“青島新聞網記者”采訪的方式,首次系統回應了相關質疑。 根據青島新聞網上的網站介紹,該網是青島地區經國務院新聞辦、山東省政府新聞辦、青島市政府新聞辦批準的重點新聞網站。該網站隸屬青島日報報業集團,是青島市對外對內新聞宣傳的重要窗口。 這篇文章署名“本網記者鄭言”。據中國青年報記者不完全統計,文章所在網頁頁面上有十條商業廣告,以至于打開網頁連接后電腦首屏只顯示出文章標題。這些廣告中多條是青島當地房地產廣告。 從3月22日至26日,平度市相關部門均未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持續的采訪申請。中國青年報記者注意到,包括“杜家疃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干部”在內,共有6名平度市相關干部接受了“青島新聞網記者”的采訪。中國青年報記者根據該文章,梳理了六個方面的問題。 疑問:多名村民表示對賣地行為不知情 回應:村里就這么大,不知情是不可能的事 此前媒體報道稱,當地多名村民表示對賣地行為“不知情”。我國法律對行政機關征收農民土地作出了明確的程序規定,其中有多項涉及被征地村民的知情權。 杜家疃村賣地,村民到底知不知道? 平度市國土局提供的照片顯示,2006年杜家疃村征地公告當時就貼在村委辦公室墻上。 鳳臺街道辦事處黨委副書記竇偉志表示,在征地過程中,街道和村委都按照程序,采取多種方式告知村民。2013年1月27日,村委召開會議布置工作任務,要求通知每戶被征地村民,在規定時間內到各家地頭上等待清點。 竇偉志向青島新聞網記者提供了《朝陽路北地上附屬物補償兌付表》、《地上附屬物調查登記表》照片,上面均有不同字跡的村民簽字。 不知情怎么可能簽字按手印?鳳臺街道辦認為,這是村民知情的有力證據,“村里就這么大,賣地又是這么大的一件事,一個人知道了,全村人也就知道了,說不知情是不可能的事。”竇偉志說。 疑問:賣給開發商每畝125萬元,為什么給農民補償每畝只有幾萬元? 回應:兩個價格沒有可比性,征地補償已經是按上限執行 “補償標準是否過低”,是平度征地血案引發的爭論焦點之一。 一個觀點被網民廣泛傳播:“賣給開發商每畝125萬元,為何只給農民幾萬元?” 對此,平度市國土局局長黃武回應稱:“土地征收補償是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確定的,而土地招拍掛成交價格是由土地用途、建設條件等因素,通過市場決定的,兩者無可比性。” 平度市國土局土地管理科袁科長則表示,征地補償標準國家是有明確規定的。根據《土地管理法》第47條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竇偉志表示,杜家疃所涉地塊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上限執行”,總計604萬元,2013年5月16日已全部撥付到位。 至于青苗費補償標準,《土地管理法》第47條同時規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征地年產值和補償標準的通知》要求:“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由設區的市政府制定。”因此,杜家疃村所涉地塊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參照青島市征地年產值和補償標準執行,總計340萬元。這筆錢已經于2013年5月全部發放到村民手上。 疑問:土地出讓收益為什么不“一次性分光”? 回應:找不到一個最滿意的分配方案 據竇偉志公開的資金數字,補償費僅僅是法律規定的應得補償,村民實際從土地出讓中獲得的收益遠不止這些。 平度市為保障被征地村莊集體經濟后續發展,專門出臺了《經營性用地出讓收入分配辦法》。按照規定,經營性用地公開出讓后,將土地出讓收入扣除征地成本、提取相關基金后的金額,按“30%”的標準撥付給被征地村莊。 杜家疃村81.59畝土地的出讓收益中,“30%”是1527.9萬元。這筆錢于2014年2月27日撥付到位。青島新聞網稱,這筆款項“才是引發矛盾的焦點”。 向青島新聞網記者回答這一問題的是“杜家疃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干部”。據該村干部講述,得知這塊收益后,多數村民主張“分光1527.9萬”,留在村集體“不保險”。而村委、街道的多數干部認為,這筆錢應該作為集體資產集中起來統一管理。 對于這筆錢,竇偉志坦言,其實街道也考慮過“一次性分光”的方案,但入戶走訪發現,“分錢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竇偉志介紹說,一方面,杜家疃村現有197戶,共645人,不斷有生老病死,分錢的時間節點如何選取?如果新生兒或去世的老人不算,那村民肯定會有意見。另一方面,嫁出去的女兒算不算?入贅的女婿算不算?不論算與不算,都會有村民不滿意。綜合考慮了多種分配方案,始終沒有一個最滿意的。 青島新聞網報道稱:“2014年3月初,鳳臺街道尚在研究分配方案,部分村民已經行動起來,駐守田間,自發保地。這為后來的慘案埋下了隱患。” 疑問:省里批復80多畝,涉事地塊為何是120畝? 回應:省里兩次批復就是121.5畝 此前媒體報道稱,涉事地塊約120畝被圍擋,而省里批復用地為81.59畝,多出的40多畝涉嫌“少批多占”。 平度市國土局監察大隊大隊長王同波回應稱,2006年、2007年省國土資源廳分兩次批復杜家疃村及周邊地塊“屬性變更為建設用地”,總面積約121.5畝。2013年10月,其中的81.59畝掛牌出讓成功。剩下的約40畝,已經辦理農轉用征收手續,將擇機進入招拍掛環節。 平度市國土局土地管理科袁科長認為:“當地政府有責任幫助拿地企業順利施工,閑置的土地經常被用來臨時堆放建筑材料、搭建工人宿舍,但臨時占用時間不能超過兩年。” 袁科長表示,按照規定,施工圍擋必須懸掛《施工許可證》,但未出讓的40畝地,因為沒有出讓、沒有規劃,當然沒有《施工許可證》了。 疑問:土地為何底價成交? 回應:因為只有一個競買人 媒體和網民質疑的另一個焦點是:該地塊為何底價成交? 平度市國土局局長黃武表示,國土局在2013年10月1日的《青島日報》、國土資源部的中國土地市場網上發布了《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平國土儲告字【2013】14號):“該宗土地在公開出讓時只有了一個競買人報名,沒有其他競買人參與競拍,最終以起拍價成交,符合國土資源部39號令的規定。” 疑問:偽造村民指印、簽名? 回應:只有孤立人證,未予回應 此前,多家媒體引用杜家疃村村委原文書李榮茂的話稱,2006年,香店街道辦事處(即現鳳臺街道辦事處——記者注)“威脅村干部、欺瞞村民,偽造村民指印、簽名,制造假材料”。 但除了孤立人證外,李榮茂并未給出進一步證據,平度市相關部門也未回應此質疑。 記者 莊慶鴻 丁先明 實習生 謝新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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