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澳門將合成大麻素等5種新型毒品列入禁毒清單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徐艷清):澳門特區立法會日前以緊急程序細則性通過俗稱“禁毒法”的《禁止不法生產、販毒和吸食麻醉藥及精神藥物》修訂案,將哌嗪的衍生物、合成大麻素、卡西酮的衍生物(安非他酮除外)、墨西哥鼠尾草和丹酚-A等5種新型毒品加入禁毒清單,解決因不受現行法律管制而導致犯罪分子避開檢控的問題。修訂案同時賦予立法會有權按社會需要,將新型毒品加入法律之中,毋須等待國際公約,以加強打擊毒品。 去年澳門的販毒案同比上升超過八成,吸毒案則同比增加一成八,反映澳門毒品問題仍然嚴峻,然而毒品種類層出不窮,避開檢控。新型毒品對吸毒者身體傷害更大,成為澳門警方面對的新課題。如今資訊科技發達,不法分子在網上向青少年提供毒品資訊,更利用青少年好奇心,以化學物質制成新型毒品逃避法律責任,令人沉迷毒海。還有不少毒販先在夜場免費提供毒品,青少年以為試試沒事,結果無法自拔,被販毒集團利用作販毒工具。 有意見希望當局盡快修法,將五種新型毒品列入禁制名單,解決因不受現行法律管制而導致犯罪分子避開檢控的問題。此前,內地、臺灣和香港已將該批毒品納入禁制名單。澳門特區保安司司長張國華日前列席立法會會議時向立法會引介修改《禁止不法生產、販毒和吸食麻醉藥及精神藥物》法案,法案建議將哌嗪的衍生物、合成大麻素、卡西酮的衍生物(安非他酮除外)、墨西哥鼠尾草和丹酚-A等5類新型毒品納入禁毒清單。張國華表示,香港已于2011年及2012年將上述5類新型毒品列為受管制的危險藥物,但澳門至今尚未對此作出規管,為此有必要修改現行法律。他說,事實上,由2011年至今,司法警察局已查獲9宗派嗪的衍生物、1宗合成大麻素及1宗卡西酮的衍生物,但該等物質不受現行法律管制,以致警方未能采取進一步行動。 過去“禁毒法”規定,澳門要待相關國際公約將新型毒品列入管制清單后,才能修法更新澳門自身的毒品清單。然而新型毒品日新月異,往往國際公約將之管制前,該毒品已在澳出現,造成警方無法有效打擊毒品。故修訂案另一重點為立法會可根據社會需要,修訂“禁毒法”的毒品附件清單,毋須再等待聯合國機關。張國華表示,保安當局日后若再發現新型毒品,會與衛生當局聯手驗證毒品化學結構后,跨部門盡快建議加入禁毒清單。 澳門特區立法會應行政當局要求采用緊急程序,在一次會議內一般性、細則性審議通過“禁毒法”修訂案,法案獲立法會大會通過,經立法會主席、行政長官簽署后,將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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