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10月以來,備受關注的黑龍江省大慶市男子林強網購“瀉鹽”收到“火堿”、飲用后嚴重燒壞食道一案,日前已由大慶市薩爾圖區人民法院受理,據悉,河南省新鄉市網店店主甘文全已被大慶市檢察機關以“過失致人重傷害罪”起訴,最高將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附帶民事責任。 3月31日下午,在大慶市薩爾圖區人民法院,林強夫婦與從河南趕來的甘文全家人、以及雙方代理律師參加了第一次庭前調解。4月1日上午,因對賠償金額存在較大分歧,雙方經再次調解仍沒有達成一致,該案近期將進入正式審判環節,這也意味著甘文全在沒有獲得當事人庭前諒解書的情況下,最高會被法院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并附帶民事責任。 “網店店主利用虛假身份注冊網店,在沒有合法營業執照的情況下銷售醫療用品和化學試劑,淘寶網在監管上存在漏洞,因此應承擔連帶責任。”林強代理律師、黑龍江朗信律師事務所王丹說,在提交給法院的訴訟狀里,他們也要求淘寶網進行賠償。記者從大慶市薩爾圖區人民法院了解到,調解前已向淘寶網發出當事人訴訟狀,但對方至今沒有任何回應。 據了解,自2013年9月以來,因食道被嚴重燒傷,大慶男子林強至今已做了八次食管擴張手術,目前只能進流食,后續恢復情況仍不確定。 (鏈接)案件回溯: 2013年8月7日,大慶男子林強在淘寶網一家名為“丫丫實驗用品”的網店購買一包食用“瀉鹽”。9月2日,林強沖食5克“瀉鹽”一飲而盡,瞬間舌皮脫落、雙眼充血,隨后被送往醫院救治。 事發后,賣家賠付林強2000元便失去聯系。經有關部門對剩余“瀉鹽”進行鑒定,確定其為火堿。2013年10月30日,大慶市薩爾圖分局民警決定對此事立案調查。11月22日,民警在河南新鄉將犯罪嫌疑人甘文全。(魯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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