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自貿區仲裁規則協調金融演藝等糾紛 五一施行
2014-04-09 07:08? 高晨馬文婷?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瑜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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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訊昨天,《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仲裁規則》(以下簡稱《仲裁規則》)在上海頒布,并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這是中國首部自貿區仲裁規則,標志著上海自貿區的制度創新又取得新突破。 《仲裁規則》共10章85條,吸納和完善了諸多國際商事仲裁的先進制度,如完善了“臨時措施”并增設了“緊急仲裁庭”制度;突破了當事人選定仲裁員的“名冊制”限制,確立了仲裁員開放名冊制;納入了“友好仲裁”制度,增設了“小額爭議程序”,降低了相應的仲裁收費等。 上海市常務副市長屠光紹稱,自貿區仲裁規則是形成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基本制度。 數據顯示,截至3月25日,上海自貿區辦結新設企業7492戶,其中外資628戶,平均每戶注冊資本468萬美元。內資企業6864戶,平均每戶注冊資本2116萬元。如果再加上已辦理核名手續但還沒有設立的企業,數量將達到一萬戶左右。屠光紹表示,自貿試驗區在投資、貿易等領域開展了一系列改革試點,推動實施了一批服務業擴大開放措施,吸引了眾多國內外企業落戶,客觀上對爭議仲裁提出了更高要求。 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秘書長黃文表示,此前上海外高橋保稅區內每年會有20多起仲裁案件發生。今年至今,僅從注冊地來看,已有十幾起案件涉及自貿區,集中在傳統的貿易、物流、倉儲等。不過,真正在自貿區掛牌后發生的仲裁案件目前還沒有。 黃文表示,預判未來自貿區的商事糾紛可能主要集中在三大類:一是傳統的商事糾紛,也就是貿易、物流、倉儲、中介服務糾紛;二是隨著產業轉型升級而帶來的一些新型領域的爭議,比如融資租賃、期貨、金融衍生品領域。此外,則是一些明顯帶有自貿特征的商事糾紛,比如離岸貿易、離岸金融,以及在上海自貿區的服務業開放領域中新增的諸如醫療、演藝、游戲機生產與銷售等產業,也可能會成為發生爭議的新類型。 -亮點 小額案件處理費僅1250元 《仲裁規則》增設了小額爭議程序,爭議金額不超過10萬元的案件適用。一般仲裁程序和簡易仲裁程序對當事人提交答辯和反請求的一般期限為自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的45日或20日,小額爭議程序則將日期壓縮為10日;同時,仲裁裁決作出期限也由6個月或3個月壓縮為45天。與此相對應的是,小額爭議案件目前擬訂的案件受理費和處理費分別僅為100元和1250元。 當事人可選仲裁員 “仲裁員名冊制”是指將候選仲裁員的姓名、專長、經驗和閱歷編制成冊,供當事人、仲裁機構或指定機構選擇。但是,“名冊制”上能提供的名單還是有限的,無法覆蓋各類仲裁所需要的專家。據了解,目前,上海自貿區仲裁院有625名仲裁員,分別來自39個國家和地區。依據《仲裁規則》,有了“仲裁員開放名冊制”,當事人選擇仲裁員,將獲得較原先更大的選擇空間。 增設緊急仲裁庭 實踐中,仲裁庭組成的過程通常耗時較長,有的長達數月,當事人在組庭前對“臨時性救濟”的需求往往不能從仲裁程序中得到滿足。為此,《仲裁規則》中加入了“緊急仲裁庭制度”——也稱緊急仲裁員制度,為當事人在緊急情況下提供“緊急臨時救濟”。當事人可以提出書面申請,要求成立緊急仲裁庭,申請必須附具理由。 綜合京華時報記者高晨馬文婷《第一財經日報》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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