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經濟圈一畫10年 平衡發展權是規劃編制重點
2014-04-10 06:55:42??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瑜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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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協調發展概念的提出還是整體發展規劃的編制上,京津冀早已沒有了第一次。 早在1986年,環渤海地區15個城市共同發起成立了環渤海地區市長聯席會。而國家的十一五、十二五規劃中都提出了分工協作、一體化等概念。 而對于這一區域的規劃編制,國家發改委早在2004年就已啟動。 規劃早已提出,為何今天還在編制?有學者表示,規劃編制要隨著社會經濟發展不斷調整,其間也存在利益訴求和博弈。 平衡“發展權”是規劃編制重點 編制規劃早已不是一個技術問題,而是一個政策問題。一位曾參與京津冀經濟圈規劃的學者向北京青年報表示,由于京津冀三地已發展到了一定階段,各地都會為自己的發展“吶喊”,如何平衡大家的“發展權”就是規劃編制的重要問題。 國家發改委于2004年11月正式啟動京津冀都市圈區域規劃的編制工作,京津冀都市圈地跨北京、天津兩個直轄市和河北省的石家莊、保定、唐山、秦皇島、廊坊、滄州、張家口、承德8個地級市。據媒體報道,2010年8月5日,該規劃已上報國務院。 然而直到今天,京津冀一體化似乎仍然停留在概念上,并未獲批。 北京大學首都發展研究院院長李國平此前對媒體表示,因為首都在這里,這個區域確實需要一個高標準的、能代表中國發展趨勢和目標方向的規劃,正因為對這個規劃寄予了更高的要求,所以一直沒有出臺。 雖然一直沒有規劃落地,但并不意味著京津冀的協調發展沒有規劃可以遵循。 比如,每隔5年,國家都會編制戰略規劃,每隔10年左右,城市都會編制總體發展規劃,甚至省一級政府會編制省域發展規劃,因此在沒有京津冀一體化的時候,京津冀三地的本地規劃正如“紅寶書”。 有學者對北青報表示,三地規劃,會貫徹“十一五規劃”中提出的“城市群內部分工協作和優勢互補”和“十二五規劃”中提出的“打造首都經濟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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