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鹽田法院探索法官職業化改革 法官不再是“官”
2014-04-10 07:05? 呂紹剛 王星?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瑜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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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鹽田法院探索法官職業化改革 法官不再是“官”(深化改革在基層②) 【核心閱讀】 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司法人員管理制度。”深圳市試點法官按單獨序列管理,晉升與行政級別脫鉤,取得了一定的進展 2月27日,深圳出臺《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和法官職業化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全國率先“破冰”?!胺ü俾殬I化改革,對每一名法官都有巨大的意義?!弊鳛楦母锏淖畛踉O計者之一,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楊開拓感慨萬千。 法院工作人員分類管理和法官職業化改革的意義何在?將有哪些效果?記者探訪了作為本次改革試點的深圳市鹽田區法院。 行政化管理導致人才流失 2003年,深圳法院全年受理案件94600件,法官人均辦案140件;到了2010年,深圳全市法院全年受理案件逾20萬件,法官人均辦案235件。法官人均辦案量,高于全國兩倍以上。 在工作量成倍增加的同時,法院在制度管理和隊伍建設方面的缺陷,也逐漸凸顯。 2012年初,盧成燕在就任鹽田法院院長后發現,該院30多個科級職位里,竟有近20人的職務和崗位不符?!氨热缫晃晦k公室副主任,其本人實際上可能是從事審判工作的法官”。 “這是在缺少編制和職數的情況下,為了給法官解決待遇問題而不得不采取的‘錯位任命’。”盧成燕表示,公務員要提高待遇,就必須有相應行政級別。由于基層法院的規格低、較高行政級別的職數較少,崗位職務的“張冠李戴”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盡管如此,法官們的晉升之路,還是顯得異常狹窄。法官孫小玲,從1999年入職鹽田法院后,用了14個年頭才“熬到”正科級。用她的話說,這是基層法院每個法官都必須經歷的漫長晉升路?!霸S多同事晉升得比我還慢,都在后面排隊。” “許多畢業生入職法院十年后,還只是一名普通科員。”盧成燕表示,在鹽田區政府,同等情況的公務員,十年后一般至少可以晉升為正科級干部,“進步快的可能達到處級?!?/p> 在我國行政級別與工資直接掛鉤的公務員體制內,法院這種“晉升慢、待遇低、壓力大”的狀況,必然會導致人才的大量流失。據統計,2003年到2013年年底,深圳兩級法官辭職、調離的共計234人,其中有實職的為37人。 法官按單獨序列管理 2003年,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就開始推動法官職業化改革,但基于各種因素一直沒能推出。 2012年4月,鹽田法院主動請纓,在鹽田區委區政府和深圳市中院的大力支持下,開始推動新一輪的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和法官職業化改革。2014年,深圳市在鹽田改革試點的基礎上,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實施改革。 根據《方案》,法院將工作人員劃分為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并對各類人員實行不同的管理制度。法官將單獨按照法官職務序列進行管理。 改革將對法官實行員額限制,并提高法官的準入條件?!斗桨浮芬幎ǎ兄屑壢嗣穹ㄔ悍ü賳T額最多不超過本單位政法專項編制的60%,各區人民法院法官員額最多不超過本單位政法專項編制的65%。 此外,法律本科畢業生在法院工作5年以上才具備擔任法官的條件,選任為法官后等級確定為五級法官或四級法官,以后按規定逐級晉升法官等級。 楊開拓介紹,法官晉升等級,必須具備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質、審判業務能力以及一定的任職年限。連續兩年考核優秀的法官晉升一個等級,任職年限可減少一年。而年度考核為不稱職的,還可降低其法官等級,甚至按程序免除其法官資格。 同時,《方案》還設置了完善的交流機制。法官可以交流到審判輔助崗位和司法行政崗位以及其他單位綜合管理類崗位,交流后的職務按照法官等級確定。 其中,三級高級法官最高確定為正處級職務,四級高級法官最高確定為副處級職務。一級法官最高確定為正科級職務,二級法官最高確定為副科級職務,三級法官以下確定為科員。 據介紹,該機制將打通法官和綜合管理類公務員交流的通道,讓不愿意繼續擔任法官,或不適宜繼續擔任法官的人員,有一個合理的退出機制。這樣既能穩定法官隊伍,又能激勵和約束法官履行審判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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