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鹽田法院探索法官職業化改革 法官不再是“官”
2014-04-10 07:05? 呂紹剛 王星?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瑜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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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現法律發展規律 本次改革,標志著法官與行政級別脫鉤,在深圳成為從公務員隊伍中細分出來的第四個類別。按照中組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規定,市中院可設置一級高級法官至四級法官,區法院則設置二級高級法官至五級法官,以法官等級定待遇。 據知情者透露,改革后的法官收入,可超過普通公務員的工資水平。“高級別的法官,工資甚至可以超過法院院長。” 比起收入的提高,改革在幫助法官實現職業理想方面的作用,更讓廣大基層法官心動。 一位工作了9年,至今仍是普通科員的工作人員表示,將來自己肯定會選擇走法官這條路。“如果不想從事法律工作,我當初何必考到法院來。” “讀法律專業的人,多少都有一些職業理想。”另一位剛入法院不久的工作人員認為,改革盡管還未實施,但許多和他一樣剛畢業不久的人都看到了希望。“與整天為行政晉升受煎熬相比,開開心心地做一名職業法官更能體現法律工作者的自我價值。” “改革是對法律發展規律的尊重。”在鹽田法院工作了十年的法官全浙賓說,改革不僅給法官安心進行法律工作提供了保障,更重要的是,通過去行政化改革,將法官從公務員隊伍中單獨排序,讓民眾能認識到這個職業的特殊性,從而尊重法官、尊重法律。“這將對建設法治國家起到重大的積極推動作用。”呂紹剛 王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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