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皮試就打吊針 病人成植物人 男子鐘某長年在東莞一家藥店非法行醫,在未經皮試情況下給病人吳先生打吊針,致其成為植物人。 昨日,記者從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獲悉, 60多歲的香港男子鐘某大專文化,于2011年至2013年期間在大朗鎮蔡邊村橋頭街金福堂藥店內進行非法行醫。2013年1月18日20時許,時年63歲的吳先生到上述藥店就診。鐘某診斷吳先生因哮喘病引發相關病癥,在沒有進行皮試的情況下給吳打吊針(頭孢曲松鈉)。約兩分鐘后,吳先生發生呼吸困難等癥狀,后被送到大朗醫院搶救。公安人員接報后,于次日在藥店將鐘某抓獲。經鑒定,吳先生呈植物生存狀態,相當于一級傷殘。經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對醫療損害進行責任鑒定,鐘某的診療行為與被害人不良后果存在因果關系,過錯參與度為55%。 本案主審法官、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長陳茂華稱,市民生病需要治療時,建議到有國家認可醫療資質的醫療機構就診,并了解醫生的執業資格。陳法官還建議,有關部門應加大對無牌行醫現象的打擊力度,群眾一旦發現無牌行醫情況也應當積極舉報。 (記者呂展 通訊員黃彩華) |
相關閱讀:
- [ 04-04]沒皮試就打吊瓶少年當場休克"黑醫"犯罪案頻出
- [ 08-18]患者注射未皮試導致過敏死亡 涉事藥師被判5年
- [ 12-21]患者皮試結果為陰性輸液仍暈厥 系藥物過敏所致
- [ 12-09]染發前,你做“皮試”了嗎? 經常使用染發劑或致癌
- [ 06-24]七旬老太黑診所打點滴后死亡 未做皮試藥品過期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