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蹤“女子搶車位自稱住最高法” “高法姐”自辯 10年前已搬家 (記者 何欣)因被曝在處理停車糾紛時自報家門“地址是東交民巷27號”,一名女子被網友戲稱為“高法姐”,并被“人肉”出是北京一家公司的董事長張女士。昨天,張女士在自己的實名微博發聲講述事情經過,并表示自己未說過上述爭議言語,且自己早在10年前已搬離東交民巷。 4月9日,網友“大頭妹小鳴鳴”在網絡上曝出自己帶孩子看病停車時,同另一名女子發生摩擦,隨后報警處理。“大頭妹小鳴鳴”聲稱,民警趕到現場后,對方女子自稱“我的地址是東交民巷27號,你們自己想好了”。網友們也因此將這名女子戲稱為“高法姐”。 事發經過的帖子被網友大量轉發,并開始對“高法姐”進行人肉搜索,指向了北京一家投資公司的董事長張女士。昨天,張女士首次在其實名微博中講述事情經過。她表示,是“大頭妹小鳴鳴”按喇叭嚇哭了自己車內的孩子,才下車同其發生爭執,雙方都曾拍打對方的車子。此外,張女士強調,在警察到來后,她已同意道歉,并按照民警處理的流程,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證,“旁邊的女子可能注意到了,聲稱她家也住在東交民巷”。在另外一條微博中,張女士寫道,“她從一邊看到身份證地址時,臆想推測我的身份”,并表示其在“10年前已搬離東交民巷,并在海外留學、工作,回國創業”。 張女士同時提到,事發當天,警察處理完后,她帶孩子打完針出醫院時,還看到了“大頭妹小鳴鳴”的父親抱著她的孩子,并還贊美了孩子,以為兩家人就此和解。最后,張女士也發表了對整個事件的看法,“愿人心明亮,世事太平”。昨天,北京晨報記者試圖聯系張女士,詢問事發當天的經過,但截至發稿時,張女士未予回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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